苏人社发[2020]149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12-17
摘要: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全省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 3368元执行。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具 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苏人社发[2020]149号      2020-12-17

各设区市、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经研究,现就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

  二、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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