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发改[2019]877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6-21
摘要:各单位要按规定组织各收费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和服务收费场所的明显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单位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和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等,接受价格、财政、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

京发改[2019]877号           2019-06-21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本市情况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安排,确保国家降费政策按时落实到位。

  二、各单位要按规定组织各收费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和服务收费场所的明显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单位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和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等,接受价格、财政、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做好相关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测分析。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1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