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17]42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修订《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7-09-08
摘要: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和国资委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开发支出

(1)开发支出的内容和金额。

(2)开发支出核实的方法和结论。

(3)开发支出评估值确定的方法和结论。

21.商誉

(1)商誉的账面价值及其形成原因。

(2)商誉所对应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3)商誉的评估处理方法和结论。

22.长期待摊费用

(1)长期待摊费用的内容、原始发生额和摊销期。

(2)所形成的资产或者权利是否已经在其他类型资产中反映,如果反映,应当说明不另计评估值。

(3)长期待摊费用核实的方法和结论。

(4)结合长期待摊费用的具体内容,说明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是否存在尚存的资产或者权利,如果存在,应当指明受益期。

23.递延所得税资产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内容和种类。

(2)递延所得税资产核实的方法和结论。

(3)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确定的方法和结论。

24.其他非流动资产

(1)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内容、种类及形成原因等。

(2)其他非流动资产核实的方法和结论。

(3)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确定的方法和结论。

25.短期借款

(1)借款的金额、发生日期、放贷银行名称、还款期限、贷款利率以及抵(质)押情况。

(2)对借款的函证情况。

(3)利息结算、支付情况,并说明利息支付情况对评估值的影响。

26.交易性金融负债

(1)交易性金融负债的种类和核实方法。

(2)交易性金融负债票面利率计算、支付的情况。

(3)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形成。

(4)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与评估价值类型的一致性,说明评估值确定的方法和结论。

27.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的种类(银行承兑、商业承兑)、签发日、到期日。

(2)应付票据核实的方法和结论。

(3)带息票据,应当说明利息计息、支付情况,并说明已考虑利息支付对评估值的影响。

28.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

(1)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主要业务内容、发生日期。

(2)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核实的方法和结论。

(3)对于无需支付的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应当说明依据和理由。

2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的内容(包括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和对应金额等。

(2)被评估单位相关职工薪酬政策。

(3)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的计提、发放或者使用核实的方法和结论。

(4)对于无需支付的职工薪酬,应当说明依据和理由。

30.应交税费

(1)应交税费的内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和对应金额。

(2)被评估单位相关的税负政策,说明被评估单位所享有的优惠税收政策,享有优惠政策的期限和批准单位等。

(3)应交税费核实的方法和结论。

(4)说明借方余额的原因及评估方法。

31.应付利息

(1)应付利息的内容(包括对应的本金、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等)、金额等。

(2)应付利息核实的方法和结论。

(3)按合同利率或者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应付未付利息的过程和结论。

32.应付股利(应付利润)

(1)应付股利发生的期限和金额。

(2)应付股利的核实内容(被评估单位股利或者利润分配政策、相关应付股利分配的文件的核实情况)和方法。

(3)对于长期未付的(应付股利),应当说明原因,并说明是否考虑可能需要支付逾期利息对企业负债增加的因素。

(4)应付股利评估值的确定方法和结论。

(5)董事会或者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尽管账面未记录,但应当特别说明根据会计附注披露的内容可能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3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内容和金额。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核实的方法和结论。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确定的方法和结论。

34.其他流动负债

(1)其他流动负债的内容和金额。

(2)其他流动负债核实的方法和结论。

(3)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确定的方法和结论。

35.长期借款

(1)借款的金额、发生日期、放贷银行名称、还款期限和贷款利率以及抵(质)押情况。

(2)对借款的函证情况。

(3)长期借款评估值的确定方法和结论。

(4)利率水平、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的种类(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等)、票面金额、债券票面利率、还本付息期限与方式、发行总额、发行日期和编号、委托代售单位、转换股份等情况。

(2)应付债券核实的方法和结论。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说明应付债券为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

(3)说明是否考虑可能需要支付逾期利息对企业负债增加的因素。

(4)说明是否存在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与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的差额,以及评估值确定的方法。

(5)可转换公司债券评估值确定的方法和结论。

37.长期应付款

(1)长期应付款的种类(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等发生的应付款项等)、发生日期和金额、约定的还款期限、方式等。

(2)长期应付款核实的方法和结论。

(3)长期应付款评估值确定的方法和结论。

38.专项应付款

(1)专项应付款形成依据、项目名称、性质(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者特定用途的款项)、内容、约定的验收时间和方式等核实情况。

(2)用于工程项目的专项应付款资产形成的进度情况,不可能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情况。

(3)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是否为企业真实的负债。

39.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金额和种类(企业确认的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亏损性合同等)。

(2)预计负债核实的方法和结论。

(3)企业确认预计负债的证据以及第三方或者债权人的询证证据等。

(4)预计负债评估值确定的方法和结论。

40.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种类和企业确认依据。

(2)递延所得税负债核实的方法和结论。

(3)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具体内容,说明递延所得税负债评估值确定的过程和结论。

41.其他非流动负债

(1)其他非流动负债的种类、形成原因、企业确认依据等。

(2)其他非流动负债核实的方法和结论。

(3)其他非流动负债评估值确定的方法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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