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有奖发票2018年第4期第二次开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19-2-2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推行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的规定,现将本市有奖发票第4期第二次开奖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奖时间:2019年3月1日上午十时开始。 二、开奖地点:上海市九江路47号。 三、符合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规定条件的发票可通过上海税务网查阅。 四、本次开奖设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4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人民币5万元)。 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以票面打印的电子信息为准(票样见附件)。 六、兑奖所需资料:如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需中奖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参与二次开奖时登记的手机及号码、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兑奖。如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需中奖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参与二次开奖时登记的手机及号码、中奖发票版式文件打印件两份兑奖。 七、因场地原因,暂不邀请消费者个人现场观摩。消费者可登录上海税务微博观看开奖现场直播,或者登录上海税务网观看开奖过程视频(非直播)。 八、本次开奖由上海市卢湾公证处(官方网站:www.lwnotary.gov.cn,上海法网12348.justice.gov.cn)监督。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19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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