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结转至2007年的年初未分配利润,是否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9-25
摘要:  问:我们是一苏州的外商投资企业,咨询问题如下:   1、2006年结转至2007年的年初未分配利润,是否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还是说必须开一个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出具利润分配董事会决议后,才可以转增资本?   2...

  问:我们是一苏州的外商投资企业,咨询问题如下:
  1、2006年结转至2007年的年初未分配利润,是否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还是说必须开一个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出具利润分配董事会决议后,才可以转增资本?
  2、如果上述未分配利润可以直接转增资本,是否可以享受再投资退税的优惠政策? 请不吝赐教!谢谢!
  答:一般是要通过董事会决议以后进行转增资本的,以后上报主管国税局也需要有关董事会批文的;上述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应分得利润转增资本可以退还部分或全部已缴所得税。具体请查看《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及细则》。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