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发[2022]10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6-11
摘要:按照国家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及扩围要求,在前期已将餐饮、旅游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纳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范围的基础上,将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的17个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纳入缓缴范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海政发〔2022〕10号       2022-06-11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1日

海淀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22〕23号)要求,结合海淀实际,特制定以下若干措施。

  一、持续发力助企纾困

  1.严格落实国家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主动服务,“一对一”精准推送信息,全程网上办理,确保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应退尽退”。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88112366

  2.按照国家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及扩围要求,在前期已将餐饮、旅游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纳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范围的基础上,将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的17个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纳入缓缴范围。明确困难企业申请条件,扩大享受范围,以自愿申请、书面承诺等方式简化办理程序,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88506250

  3.2022年对承租区属国有房屋的在京注册或纳税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房屋租金。本区集体企业参照执行。

  责任单位:区国资委 88497112、88499582

  区农经站 82785707

  对区内承租非国有(集体)房屋且为入驻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科技型孵化器,经确认按照实际减免租金总额的50%给予补贴(市级财政转移支付20%,区级财政承担30%),减免期限不超过6个月。区内自持非国有(集体)房屋且为入驻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科技型孵化器,经确认按照实际减免租金总额的30%给予补贴,减免期限不超过6个月。

  责任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服务体系建设处 88498061

  对区内为入驻的在海淀注册或纳税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非国有(集体)商务楼宇运营主体或业主,经确认按照实际减免租金总额的30%给予补贴,减免期限不超过6个月。

  责任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产业空间管理处 88499415

  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符合现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规定的,依法予以相应减免。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88112366

  4.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88487884

  区水务局 88405800

  5.设立“财金协同专项助企补贴包”,鼓励银行参与本区财金协同助企专项行动。对在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以贷款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通过本区财金协同平台从参与银行的专属产品中获得贷款(签订贷款合同且完成放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贷款金额1.5%左右的利息补助(其中银行给予利息优惠0.5%左右,财政资金补贴1%),对担保类贷款额外给予0.5%的担保费补助。单笔贷款补贴期限不超过一年。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88483394

  6.加快推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落地。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88506570

  7.食品生产许可证(非特殊食品)到期的,有效期顺延6个月。封管控区内无法及时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特殊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顺延至封管控解除后30日。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82692080

  8.开展中小企业账款清欠专项行动,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2022年6月30日前明确还款计划。

  责任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服务体系建设处 88499649

  9.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尾款梳理工作,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支付工程进度款,并积极推进已完工工程的结算、竣工决算工作,避免新增项目拖欠。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88496936

  10.加快各类涉企专项资金的拨付和执行进度,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2022年9月底前,完成当年产业资金项目申报、审核、兑付工作。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88497560(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88494773(股权投资机构);88495722(金融科技机构);88494268、88493426、88496397(上市挂牌企业、并购重组企业)

  区商务局 88496889

  区文化和旅游局 82614703

  区体育局 62574827

  11.加大公共采购倾斜力度,政府采购工程更多采用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合理分包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将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40%以上预算总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为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70%)。工会经费等其他公共性经费参照执行。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88488425

  区总工会 62881032

  12.全面推广电子招投标,在疫情期间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确定评标专家的,可依法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专家进行评标。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鼓励招标人(采购人)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免除投标担保。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 52808010

  二、有力有序推进复工达产

  13.对重点企业分级分类、动态管理,争取本区更多重点企业及上下游企业纳入国家和北京市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保障范围。指导更多企业制定闭环生产预案。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

  14.有力保障重大项目达产满产。对二季度完成建安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分档给予每个工程施工主体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防疫补助。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62523333

  区发展改革委 88496736

  三、提升高精尖产业发展能级

  15.对在疫情期间向社会免费开放线上教育、办公、文化等资源,以及在防疫物资、检测试剂及设备、疫苗、治疗药物、疫情智能管理等方面有创新优势的企业,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88488425

  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产业促进一处 88497535

  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产业促进二处 88499405

  区卫生健康委 88360374

  16.深入开展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淀园内,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88112366

  17.开展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淀园内,对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半征收当年企业所得税;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当年企业所得税。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88112366

  18.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对在京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满足从业一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条件的,实行“报备即批准”。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即可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等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88112366

  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科技发展处 88499061

  19.推动符合条件的头部科技企业和区域内央企积极参与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试点。支持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推动海淀全域符合条件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88497661

  四、着力发挥好投资拉动作用

  20.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加快办理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手续,推动52个年度计划开工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加大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力度,常态化做好工地疫情防控、人员组织、建材供应、渣土清运等施工保障工作,确保重大项目保持建设强度、尽快达产达效。积极推进经营性土地入市。加大保障性住房项目促开工力度。做好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62559505(行业管理处)、62523333(重大办)、62522430(工程科)、82615647(建设科)

  区发展改革委 88497710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67412110

  21.积极探索盘活保障房、产业园区等资产的途径,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REITs项目上市,促进存量资产带动增量投资,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稳步增加产业空间。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88494766

  区国资委 88497312

  22.向全社会征集本区重大投资项目谋划清单,并对符合条件的单个谋划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70万元的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88494926

  五、加快恢复和挖掘消费潜力

  23.落实全市促进汽车消费政策,完善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策,2022年底前对报废或转出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新车并在本市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不超过1万元/台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负担50%。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88493036

  24.开展“智惠海淀”消费节。组织推荐一批区内企业参与北京市2022年度促进绿色节能消费活动,销售绿色节能消费券适用商品。宣传推广北京绿色节能消费券,吸引更多消费者参与。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办公、智能家居、移动智能终端等产品研发推广和优惠促销。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88496889

  25.助力商业零售和餐饮企业恢复发展。联合外卖平台企业发放餐饮消费券,对平台企业2022年6月减免的暂停堂食餐饮商户相关费用予以补贴。对纳入全市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和支持范围的餐饮企业,给予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规模以上商场、购物中心、餐饮企业的防疫和消杀支出予以补贴,具体标准为商场、购物中心消杀补贴1元/平方米·年;餐饮企业防疫和消杀补贴10元/平方米·年。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88496889

  26.加强对文化空间及文化活动的扶持。对2022年受疫情影响取消演出、展览、文化交流等活动的演出场馆、艺术馆等文化空间予以补贴。对2022年受疫情影响的文艺院团、影院予以补贴。安排2000万资金支持实体书店发展。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文促中心) 82468035(文化空间及活动类)、82510706(实体书店类)

  27.将传统文化与海淀地域文化、旅游资源点和消费场景结合起来,打造9个系列品牌专题、44条主题精品旅游线路。对深度挖掘红色旅游资源、重点打造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精品线路、着力开发红色旅游产品的项目,给予不超过审定投资额30%的资金奖励,单个项目奖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82785359(资源科)、82614703(产业科)

  六、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28.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1500元/人的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88506523

  29.对实现就业的本区长期登记失业人员,给予个人每月不超过2000元的就业补助,鼓励其实现长期稳定就业。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88506523

  30.扩充社区工作力量,临时招用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旅游会展、教育培训及零售等停工行业从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兼职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等工作,并给予个人120元/人·天的补贴。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88862742

  31.持续加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加快集中隔离设施、方舱医院、核酸检测设施、负压病房、发热门诊、急救站点、综合信息平台等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储备。推进疫情防控和重大活动应急场所、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平房区公厕改造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88364130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北京市有相关规定的,或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关于《海淀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海淀区按照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坚持“快、严、准、实、细”,以快制快、严防死守。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当前这波疫情整体进入扫尾阶段,持续向好态势不断巩固。从严从实抓好疫情防控,是稳定经济增长的必要前提。

  近一段时间来,全区加大力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前期根据北京市出台的中小微企业18条纾困措施,结合海淀实际,制定了海淀区中小微企业22条纾困帮扶措施,力求以精准暖政让企业“缓口气”、“加把劲”。动态更新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白名单”,推动企业通过闭环生产管理等方式保生产经营、保城市运行,努力做好产业链供应链保障,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大盘。着力抓政策落地,提高预判性、针对性、有效性,各项稳增长政策靠前安排、加快节奏,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着力守民生底线,抓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制定了应急供应保障工作预案,从供需两端强化货源组织,按照“加强备货、强化监测、及时补货、确保秩序”原则积极做好供应保障。

  疫情的冲击影响是阶段性、暂时的,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态势没有改变。海淀的发展有“稳”的基础。信息业为主的经济结构赋予我区强大经济韧性,1-4月信息业收入共实现4395.7亿元,同比增长14%,继续保持两位数较快增长,成为海淀经济增长的“压舱石”。1-4月本外币存贷款余额5.7万亿元,同比增长14.9%,有力支撑金融业增长向好。海淀的发展有“进”的后劲。新一轮中关村示范区先行先试改革举措落地实施,企业研发投入保持两位数增长,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网联汽车等高精尖产业集群加快培育壮大,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

  为落实好5月25日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对标对表国务院6方面33条措施和北京市6方面45条措施基础上,经多方听取意见,聚焦当前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困难,按照“不折不扣落实一批、出台细则明确一批、结合实际新增一批”的原则,我区制定《海淀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海政发【2022】10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研究提出了6个方面31条措施,全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

  二、主要考虑

  《若干措施》在制定中的主要考虑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和北京市稳增长45条,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首善标准,结合海淀实际,落实一批精准高效、操作性强、务实管用的举措,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应享尽享政策红利,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具体有四点考虑:

  一是统筹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重振。坚持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不松懈,压实责任,精准发力,着力稳定市场预期,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二是统筹好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双向发力。同频共振,承接好、落实好国家市级政策。在区级职权事权范围内,聚焦自主创新纾困培优齐发力,以直达快享、应享尽享抓政策落地见效,推动海淀经济“硬核”复苏。三是统筹好政府有为与市场有效。在财税减收、抗疫支出增加的情况下,为企业纾困解难提供财力保障,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同时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在经济恢复和重振中的主力军作用,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韧性。四是统筹好普惠性鼓励和结构性精准施策。兼顾大中小企业,把握政策导向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关注重点群体,关注民生关切,以超常规力度和举措兜住兜牢社会民生底线,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设置了“持续发力助企纾困”、“有力有序推进复工达产”、“提升高精尖产业发展能级”、“着力发挥好投资拉动作用”、“加快恢复和挖掘消费潜力”、“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六个方面31项政策措施。

  (一)持续发力助企纾困

  包括12项措施。一是税收减免“直达快享”(1项);二是社保优惠“应缓尽缓”(1项);三是房租减免补贴(1项)在北京市补贴基础上,增加了对自持非国有(集体)科技型孵化器和商务楼宇房租减免的补贴措施;四是水电气“欠费不停供(1项);五是加大金融纾困力度(2项),包括通过本区财金协同平台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1.5%的利率补贴,推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保险试点产品落地。六是优化营商环境(6项),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延期、开展中小企业账款清欠专项行动、加快政府投资尾款项目梳理、加快各类涉企专项资金的拨付和执行进度、加大公共采购对中小微企业倾斜力度和全面推广电子招投标。

  (二)有力有序推进复工达产

  包括2项措施。一是对重点企业分级分类、动态管理,争取本区更多重点企业及上下游企业纳入国家和北京市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保障范围(1项)。指导更多企业制定闭环生产预案。二是激励重大项目达产满产(2项)。

  (三)提升高精尖产业发展能级

  包括5项措施。一是加大对科技防疫企业的支持力度(1项);二是推广落实“两区”政策,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淀园内,深入开展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推动符合条件的头部科技企业和区域内央企积极参与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试点(4项)。

  (四)着力发挥好投资拉动作用

  包括3项措施。一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升投资项目落地效率(1项措施)。二是盘活存量保障房、产业园区资产,促进投资良性循环(1项措施)。三是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1项措施)。

  (五)加快恢复和挖掘消费潜力

  包括5项措施。一是大力促进汽车消费(1项措施)。二是积极培育数字新消费,开展“智惠海淀”消费节、发放绿色节能消费券,促进消费回暖(1项措施)。三是加大对餐饮、商业零售、文化体育娱乐等受疫情影响突出行业支持力度,降低企业疫情防控成本,举办系列文化消费活动,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3项措施)。

  (六)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包括3项措施。一是多措并举拓宽就业渠道,通过向用人单位及个人发放补助、提供兼职岗位等手段,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服务保障,解决群众当前就业难题(2项措施)。二是加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1项措施)。

  四、涉及范围和执行标准

  以上政策适用的服务业范围可通过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及《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进行认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围可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查询,或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划型标准。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细化配套实施细则和政策申报指南。各部门将于近日陆续出台孵化器减租补贴、非国有(集体)商务楼宇减租补贴、长期失业人员实现稳定就业补贴等一批方案细则,明确助企利民措施办理方式方法等,并向社会公开。

  二是强化宣传解读。我区将通过政府官网的助企纾困政策集成,政策进园区、进企业等活动,对政策各项细则进行全面宣传解读,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大家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三是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广大企业和市民可以通过12345热线和“服务包”等机制,反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生产生活遇到的困难,我们将及时回应大家的诉求,找差距、补短板,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

  四是狠抓督查评估。市区两级将定期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督查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关键词 纾困

  1 科技型孵化器、商务楼宇可获减房租补贴

  根据《若干措施》,国有房租减免“即申即享”,2022年对承租区属国有房屋的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房屋租金。本区集体经济参照执行。此外,符合条件的连锁超市、便利店、餐饮企业以门店为单位执行。

  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科技型孵化器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经确认按照减免租金总额的50%给予补贴。在市级政策基础上,我区结合区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众多的实际,出台了对自持科技型孵化器和非(国有)集体商务楼宇运营主体或业主减免房租的补贴政策,激励更多社会主体为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

  2 留抵退税“直达快享”、社保公积金“应缓尽缓”

  留抵退税“直达快享”,确保规定时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应退尽退”,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缓尽缓”,扩大社保缓缴政策范围,延长缓缴时限,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关键词 产业

  1 完善“白名单”制度

  二季度以来,部分企业面临物流不畅通、复工不协调等问题。为此,海淀将完善疫情防控、保通保畅、复工复产等工作机制,全力保障企业稳定生产、项目顺利推进。及时解决已复工企业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到岗用工、配套企业复工复产、物流运输、入境返京等实际困难,健全分级分类、动态管理的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指导更多企业制定闭环生产预案,确保生产防疫两不误。

  关键词 消费

  1 “以旧换新”新能源车可获补贴

  突发疫情之下,消费受到较大冲击。北京市45条和海淀31条中多项措施涉及提振消费。

  积极落实北京市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措施,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2022年底前,对符合条件“以旧换新”购买新能源车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台补贴。

  2 促进科技消费、联合外卖平台发餐饮消费

  结合海淀科技消费企业众多的实际,组织推荐一批区内企业参与北京市2022年度促进绿色节能消费活动,销售绿色节能消费券适用商品。

  为推动餐饮企业恢复发展,将积极组织区内企业联合外卖平台企业发放餐饮消费券,并对商场、购物中心、餐饮企业给予消杀、防疫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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