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复[2022]20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同意中国(扬州)、中国(镇江)、中国(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6-27
摘要: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综合试验区发展的协调指导和政策支持,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推动开展探索创新,研究出台更多支持举措,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为综合试验区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江苏省政府关于同意中国(扬州)、中国(镇江)、中国(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苏政复〔2022〕20号          2022-06-27

扬州、镇江、泰州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扬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镇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有关设区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

  三、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综合试验区发展的协调指导和政策支持,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推动开展探索创新,研究出台更多支持举措,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为综合试验区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

  1.中国(扬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2.中国(镇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3.中国(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中国(扬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推进中国(扬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扬州综试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8号)精神,结合扬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的决策部署,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培育竞争新优势,拓展外贸发展空间,促进扬州市外贸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有为。积极招引培育各类资源,注重通过政策激励、营商环境优化、产业投资等引导性举措有效发展跨境电商,打造公平、合规、透明的市场竞争新格局。

  2﹒坚持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加强对扬州综试区建设的顶层设计与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瞄准扬州跨境电商发展的制约因素与薄弱环节,充分调动基层主动性与积极性,突出工作重点,聚焦聚力持续推进。

  3﹒坚持创新发展、审慎包容。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探索建立与跨境电商发展相适应的高效监管服务模式和共赢共享商务模式。建立容错机制,推进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创新,促进发展和风险防范相结合,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底,力争把扬州综试区建成以“线上集成+跨境贸易+综合服务”为主要特征,以“特色产业集群+单一窗口服务+创业创新环境”为核心竞争力,以“物流枢纽+中小企业+融资投资”为重要支撑,线上线下相结合、进出口并举、多业态融合、全要素集聚、辐射长三角的跨境电商区域枢纽。建成跨境电商发展的“三平台六体系”,打造一批跨境电商产业集群,培育6家以上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园区和集聚区,引进和培育100家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商重点企业,跨境电商规模年均增长20%以上,跨境电商贸易额占对外贸易额比重力争达到1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三大平台。

  1﹒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建设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海关、税务、邮政、外汇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数据互通共享,积极探索跨境电商的通关、出口退税、外汇结算、电子交易和诚信管理等具体操作模式,支持网购保税进口和特殊区域出口(1210)、跨境电商一般出口和直购进口(96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等海关监管模式落地运行。实现企业(货物)申报、监管以及物流状态的全业务流程动态跟踪,实现通关、资金汇兑、退税等环节全流程信息共享,加快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2﹒区域商贸流通平台。

  建设内外贸一体、满足商贸流通发展需求的功能性平台。打造扬州综试区全景式展示中心与一体化服务窗口,着力汇聚行政管理、商务办公、研发设计、金融投资等功能,全方位展示综试区各类业务运行情况。建设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进口优质消费品线下形象店、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中心,集成线上线下各类有效形式,繁荣商贸流通、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3﹒线下产业园区平台。

  (1)建设跨境电商基础功能承载园区。

  依托扬州综合保税区,开展1210进出口业务,鼓励和吸引跨境电商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内设立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提升区内物流配套能力,完善货物仓储、配送、国际中转等物流服务,保障区内货物高速流转。发挥扬泰机场一类航空开放口岸区位优势,建设9610模式监管场所,拓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业务,提升空运进出口监管能力与通关效率,为扬州及周边城市的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快捷通关与物流服务,实现跨境电商出口货物的集中配送和快速清关。对于生鲜跨境电商等新兴领域,加快建设符合要求的基础设施,积极探索适应其发展的管理模式。积极推进与中国邮政、中外运等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推动区域性进出口物流中心落地。围绕空港跨区合作建设海、陆、空三维联动的跨境电商智慧物流平台,共同保障跨境贸易货物的快速分流和运转。

  (2)建设跨境电商信息服务产业园区。

  依托扬州市现代信息服务产业优势,促进跨境电商与服务外包融合发展。发展专业化跨境电商服务业,推动相关的代运营服务、软件系统设计研发、智能物流配送、互联网金融、信用认证、大数据分析、咨询服务、广告营销、售后服务、人才培训等第三方专业服务发展,助力传统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帮助中小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用好服务外包税收政策,培育发展一批跨境电商领域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打造跨境电商发展的完整产业链和生态圈。

  (3)建设传统产业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园区。

  推动跨境电商服务传统外贸企业,为外贸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支持传统中小型代工生产企业,依托跨境电商产业园等载体,利用线上平台开展进出口贸易展示、推广、交易以及数据分析处理,对接供应商资源,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推动中小企业抱团上线,实现集中议价、品牌提升、共同获益,进一步规避经营风险。打造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不断推动集聚区提升产品品质,向高端化、品牌化发展。依托传统外贸产业集聚区,设立一批综试区工作站,先期设立6个以上综试区工作站,力争覆盖扬州各县(市、区)重点产业集群。对条件成熟、具备特色的工作站认定为“传统产业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园区”。

  (二)建立六大体系。

  1﹒建立信息共享体系。依托线上“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统一信息标准规范、信息备案认证、信息管理服务,建立跨境电商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实现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为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建立跨境电商大数据中心,实现跨境电商数据的交换汇聚。建立跨境电商信用信息平台,对跨境电商企业和个人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2﹒建立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开展合作,利用跨境电商信息可查寻、可追溯的特点,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

  3﹒建立智能物流体系。探索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构建互联互通的物流智能信息系统、衔接顺畅的物流仓储网络系统、优质高效的物流运营服务系统等,实现物流供应链全程可验可测可控,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物流集散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

  4﹒建立人力资源体系。支持建设跨境电商创业、培训(孵化)基地,支持行业中介组织、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创新跨境电商专业培训模式,组织举办创业创新培训、业务竞赛等活动,提升业务水平。

  5﹒建立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跨境电商全口径统计制度,创新跨境电商B2B出口统计方法,探索符合跨境电商发展模式的统计体系。

  6﹒建立风险防范体系。明确各部门风险防控职责,建立多部门联动、跨区域管控的风险联控机制。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护、数据资源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机制,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有效防控非真实贸易洗钱的经济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建立纠纷预警机制和处理机制,有效应对贸易摩擦。

  三、工作举措

  (一)创新跨境电商监管模式。

  1﹒创新海关监管模式。稳步推进跨境电商B2C、B2B多种监管模式落地。全面实施简化申报、清单核放、便利转关、创新退货监管等便利化措施。探索实施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和非保税仓储货物集拼出境或出区新业务模式。

  2﹒创新税收监管模式。落实国家关于综试区进出口相关税收政策,推动实施跨境电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出口货物退(免)税及“无票免税”等政策。优化退(免)税办理流程,创新退税监管方式,提高跨境电商企业退税效率。探索建立适应跨境电商不同模式的税收管理制度。

  3﹒创新外汇监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相关市场主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服务。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或银行根据相关外汇管理办法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时,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4﹒强化分类监管。建立监管部门的信用等级互认机制,对跨境电商主体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并纳入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测体系,保障跨境电商良性发展。加强跨境电商信用管理和监测预警,整合各部门综合数据及动态监测数据,开展数据归集核查、信用分类评价、信用查询、监测预警、定期巡查和实时跟踪。

  5﹒建立跨境交易纠纷处理和产品追溯机制。依托统一投诉处理电话及网络投诉渠道建立交易纠纷处理、消费者维权、产品侵权等处理机制。落实跨境电商退换货相关要求,督促跨境电商企业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加快建设跨境电商商品追溯系统,实现商品可追溯。

  (二)创新公共服务。

  1﹒落实“一点接入”“一网通办”。围绕线上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建设完善跨境电商统一身份认证管理、公共服务门户、进出口数据对接、数据交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接、商品溯源管理、统计分析展示、金融服务、风险分析等功能系统。建立面向企业,具有企业备案、通关工具、数据查询统计、业务咨询办理等功能的一站式门户。鼓励电信企业为外贸企业开展数字化营销提供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

  2﹒建立跨境电商发展促进中心。支持县(市、区)、功能区建立跨境电商发展促进中心,统筹本地区跨境电商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物流运输、快捷通关、结算汇兑、出口退税、贸易融资、咨询培训与国际营销等专业服务。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和品牌企业建设电子商务垂直平台,带动传统外贸企业应用跨境电商转型升级,培育一批扬州跨境电商知名品牌企业,打造跨境电商区域品牌。做优做强跨境电商行业协会,支持协会组织开展企业交流,助力企业抱团出海。

  3﹒提升跨境电商人才供给水平。大力实施“招才引智”工程,引进一批行业领军、高级管理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落实“绿扬金凤”人才计划,建设创业导师、专业评审等专家库。创新订单式培养模式,开展跨境电商产业园“学徒制”培养,支持校企合作,建立跨境电商创业创新孵化机制,加快培养紧缺型人才。整合扬州市各类教育和科研机构资源,建立跨境电商培训学院,大力实施跨境电商“百、千、万培训计划”(百企培训、千人高端应用培训、万人基础培训),建立职业技能发展体系。

  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本地开展跨境电商支付、结算业务。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外汇套保业务,提升人民币结算比重。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真实交易背景下,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信用融资、流水融资、退税质押融资等综合服务。探索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对跨境电商的支持。

  (三)优化跨境电商物流服务。

  1﹒畅通国际物流大通道。畅通水运、空运、铁路等跨境物流,积极接入中欧班列,开通至上海洋山港、宁波港铁海联运业务。做强扬州口岸,支持扬泰机场开辟日韩、东南亚货运航线,提升空运进出口监管能力,支持港口、航运企业新开或加密航线,推进与RCEP国家的近洋航线建设,优化美西、中东、欧洲等远洋航线运输布局。打通海陆空转关通道,畅通扬州与外地口岸之间货物流转。打造内河与江海外贸港口联运的外贸集装箱运输精品航线,推动水路集装箱运输保障范围向内河港口延伸。

  2﹒培育发展海外仓。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通过自建、合作、并购等方式,搭建海外物流基地和仓储配送中心,降低跨境物流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优化海外仓全球布局,支持企业在重点市场和中欧班列主要节点城市布局海外仓。发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完善相关配套监管措施。

  3﹒打造物流产业高地。积极引进并培育一批国际物流快递企业,支持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物流快递企业入驻跨境电商园区,提供“仓配一体化”业务。鼓励传统货代、物流快递等企业为中小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统一采购、仓储和配送等服务,逐步形成与跨境电商相适应的国际物流体系。加强物流行业新技术、新标准应用,通过“区港联动、货物状态互转”进一步简化跨境商品流转手续,加速跨境商品分拨流转。

  (四)培育跨境电商新增长极。

  1﹒建设行业垂直类B2B平台。支持地方、行业协会、跨境电商企业等主体建设行业垂直类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服务,打通平台自动报关通道,实现企业跨境电商B2B出口自动报关。

  2﹒推动贸易业态融合发展。发挥综试区优势,推动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市场采购等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发展,引导帮助中小企业对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鼓励发展O2O、网购保税进口+实体“新零售”等新模式。

  3﹒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对扬州竞争力较强的特色产业集群进行数字化赋能,嫁接跨境电商新模式,为企业拓市场、抢订单拓宽新渠道。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境内外展会,开展宣传推介、供需对接,塑造扬州跨境电商整体形象,推动跨境电商企业更好拓展国际市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扬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中国(扬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相关具体办事机构,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明确成员单位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围绕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方案及实施细则,抓好工作落实。省各有关部门根据扬州综试区建设和发展需求,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完善省市联动推进机制,切实帮助解决综试区建设中的困难问题,扎实推动综试区创新发展。

  (二)建立改革探索机制。

  1﹒加快政策领域突破。根据外贸业态发展需要,引入“沙盒监管”模式,科学设置“观察期”和“过渡期”。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强化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在优化服务的同时,加强对逃税骗税、假冒伪劣、虚假交易等方面的监管。

  2﹒建立创新容错机制。对相关部门在综试区重点目标任务上的创新举措,研究设立容错保护机制,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求真务实、凝心聚力的良好工作氛围。推动相关部门在信用评估、风险预警和纠错处罚机制等方面创新监管方式;率先对试点企业适当提高容错率,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支持商业模式创新,促进贸易便利化。

  (三)强化考核评估。

  扬州综试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强化对跨境电商工作的考核激励,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2

中国(镇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中国(镇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镇江综试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8号)精神,结合镇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以服务企业、带动产业、稳定外贸、促进消费为导向,以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为重点,学习借鉴先行跨电综试区的成熟经验做法,培育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探索建立具有镇江特色的跨境电商发展路径和模式,实现跨境电商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为促进镇江市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强化政府在综试区建设中统筹协调、规划引领、平台搭建、政策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综试区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镇江跨境电商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2﹒坚持创新发展、有序规范。加快形成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促进管理规范化、贸易便利化、服务信息化。建立容错机制,推进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创新,坚持发展和风险防范相结合,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3﹒坚持出口为主、优化进口。以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直接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B2B2C)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镇江产业优势,鼓励企业应用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或自建平台承接订单,做大跨境电商出口规模。发展线上线下(O2O)、网购保税进口+实体“新零售”等新模式,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促进品质消费。

  4﹒坚持协调联动、融合发展。商务、海关、税务、公安、外汇管理、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和相关政策衔接。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巧借外力、加快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底,初步构建信息支撑、部门联动、通关一体的跨境电商新型监管服务模式,形成 “三平台、六体系”建设思路(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线下产业园区平台、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三平台”,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信用、统计监测和风险防控“六体系”)。

  经过三年建设,形成与镇江跨境电商业态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监管服务模式和政策支持体系,企业跨境电商普及率全面提高,跨境电商产业规模持续提升。到2025年,力争培育5个集聚发展的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园(孵化中心),招引5家以上知名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培育5家以上年销售额过亿元的跨境电商骨干企业,集聚1000家以上跨境电商应用企业。

  二、建设任务

  (一)建设三大平台。

  1﹒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搭建镇江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连接海关、税务、市场监管、公安、商务等部门,提升平台功能,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渠道、平台、在线培训等一站式服务,为“六体系”建设提供支撑。

  2﹒建设线下产业园区平台。按照协同推进、良性竞争、错位发展的原则,采取“一区多园”的布局方式,结合各市区产业和载体基础,推广“产业带+跨境电商”模式,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批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提供通关、物流、金融、运营、人才等综合服务,促进跨境电商资源集聚,形成跨境电商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打造跨境电商集散中心,带动区域跨境电商整体发展。

  3﹒打造人才综合服务平台。鼓励本地传统企业、行业平台与国内外知名的跨境电商培训机构合作,建立常态化、可持续、有吸引力的跨境电商人才沟通交流平台。

  (二)建立六大体系。

  1﹒建立信息共享体系。建立跨境电商商业数据库与相关政务数据库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体系,打造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平台。统一数据信息使用规则,实现数据信息高效传输、开放共享。建立备案企业、商品信息库和各类平台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等数据库,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方共享、全程使用”,实现进出口全流程“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2﹒建立金融服务体系。鼓励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大胆创新,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融资、保险、支付、本币跨境结算、结售汇等配套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深入推进投贷联动业务,加大对跨境电商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各类第三方跨境电商交易平台依据交易信用,建立信用资金池,创新金融服务。

  3﹒建立智能物流体系。推动现有物流园区智慧化升级,建设物流智能信息系统、仓储网络系统、运营服务系统,探索建立高品质、标准化、规范化的跨境电商物流运作流程。进一步拓展国际物流通道,推动建立镇江始发终到的国际直达物流通道网络。加快邮件、快件仓储分拨转运智能化发展。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或企业联盟自建或者共建海外仓,为外贸企业提供物流仓储、展示展览、产品体验和售后等服务。

  4﹒建立电商信用体系。采集跨境电商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及其他综合服务企业的信用基础数据,建立跨境电商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接口,提供信用记录或信用综合评价查询服务。海关、税务等监管部门根据各自信用认证标准对跨境电商企业或个人做出信用认证,实现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

  5﹒建立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跨境电商通关、物流、交易支付等平台数据采集和企业自主申报相结合的统计监测体系。建立标准化统计机制,明确和统一跨境电商统计方法和标准。对各类跨境电商行业数据报告和发展指数进行分析,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统计信息参考依据。

  6﹒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加强跨境电商领域的知识产权和品牌保护,建立、完善跨境电商风险预警和纠纷处理机制。开展跨境电商全流程风险分析,强化对跨境电商关键环节的风险监控,推动企业规范申报,加强对跨境电商通关服务企业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对跨境电商业务单据规范监管水平。发挥跨境电商行业协会作用,引导社会组织推进跨境电商行业构建自律体系,引导行业合法、安全、诚信发展。积极评估跨境电商网络安全,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三、工作举措

  (一)培育跨境电商市场主体。

  1﹒推动传统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重点发展跨境电商出口,加强对传统外贸企业应用跨境电商拓展国内外市场的引导和支持,推动传统外贸企业加快商业模式创新,拓展销售渠道,缩短流通环节。组织线上贸易促进活动,支持企业开展线上推介、网络直播、供需对接、在线洽谈和线上成交,线上线下融合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出口制造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精准快速响应终端市场需求,拓展按需设计、定制生产等新模式,带动传统制造业提升技术、服务、品牌等核心竞争力。鼓励外贸企业与海外仓等合作,融入目标市场营销网络和零售体系,建立自主营销渠道。稳步扩大跨境电商进口,鼓励有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网购保税进口,开设跨境电商线下体验店,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促进消费升级。

  2﹒培育引进平台型龙头企业。加强对镇江综试区的宣传推介,加大在上海、杭州、深圳、广州等重点地区的招商力度,重点引进辐射带动能力强、行业影响较大的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设立区域运营中心、创新中心和分拨中心,发展跨境电商总部经济。加强对直播、短视频、博客等云媒体平台资源的引进和集聚,培育跨境电商创新企业。

  3﹒大力发展服务支撑企业。积极培育引进一批提供交易撮合、仓储物流、支付结汇、网络推广、代运营、软件开发、数据分析、翻译服务、人才培训、税务保险、售后维修等服务的跨境电商服务企业,以平台、物流、代运营、培训和综合服务等环节为重点,培育一批跨境电商服务示范企业,探索搭建跨境电商服务资源对接机制,为行业发展提供服务支撑。

  4﹒推进贸易方式融合创新。推动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和市场采购贸易等贸易方式融合发展。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积极落实代办退税管理办法,为企业开展跨境电商提供专业化服务。梳理、整合各类贸易方式及对外开放平台的相关政策,创新推出更好适应跨境电商新模式的管理制度和措施,推动镇江中小跨境电商企业与“市采通”平台对接,复制推广“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模式。

  (二)建设跨境电商载体平台。

  1﹒加快线下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支持丹阳市依托眼镜、五金工具、汽配、户外用品、家纺、医疗器械等特色产业,句容市依托纺织服装、特色农产品等特色产业,扬中市依托骨干企业和跨境电商商会,丹徒区依托雪地靴、刷子等特色产业,打造以B2B出口、B2B2C出口为主要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形成生产制造与跨境电商深度融合的产业链和生态链。支持镇江综合保税区建设跨境电商监管中心,打造以保税进口为主要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园。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总部、相关行业商协会等参与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完善线下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体系,增强产业园对跨境电商企业的吸引力。开展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认定,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申报创建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

  2﹒积极打造跨境电商创业孵化中心。支持京口区依托大禹智汇科技中心、云时代中心,润州区依托官塘创新社区,新区依托中瑞生态产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高新区依托五洲创客中心等现有载体,优选综合实力强、业务覆盖广的跨境电商运营、服务企业入驻,发展跨境电商楼宇集群,打造跨境电商孵化中心,为跨境电商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对成效显著、符合条件的孵化机构,予以市级跨境电商孵化中心认定,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电商众创空间。

  (三)畅通跨境电商物流通道。

  1﹒构建跨境电商物流枢纽。发挥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优势,引导跨境电商进出口货物从镇江进行集散分拨,打造区域性跨境电商物流中心。积极开展铁公水联运,提升跨境电商出口物流效率。加快建设国际寄递物流服务网络,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整合境内外资源,创新丰富寄递产品,切实提高国际产业链供应链一体化服务能力。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与跨境电商企业共商共建团体标准,提高服务可靠性,提供全程跟踪查询、退换货、丢损赔偿、融资、仓储等增值服务。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导航及地理信息等技术应用,建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改造物流设施,提升物流体系智能化水平。

  2﹒推动海外仓建设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开展全球业务,通过广泛的战略联盟、协作等方式,建立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营销服务体系。支持有实力的跨境电商企业在主要出口市场建立或合作建立公共海外仓,建立镇江商品展贸中心,为镇江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报关清关、展示、贸易、仓储、配送和售后等服务。通过海外仓和境外商品展贸中心建设,实现服务本地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配送效率,提供售后服务,提升当地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四)协同推进跨境电商管理创新。

  1﹒推进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化。加快1210、9610、9710、9810等多种形态跨境电商监管模式落地。推广零售出口“清单核放、汇总统计”通关模式,持续推进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改革,全面复制推广跨境电商出口退货监管措施,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监管措施。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和出口业务,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探索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和非保税仓储货物集拼出境或出区。

  2﹒推动税收管理规范高效。落实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税收政策,以及零售出口货物“无票免税”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做好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探索与镇江跨境电商发展相适应的税收监管模式。

  3﹒优化外汇管理服务。允许从事跨境电商的企业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境内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可为客户代垫与跨境电商相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代垫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允许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外汇结算,境内个人办理跨境电商项下结售汇时,提供有交易额的凭证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相关市场主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服务。

  4﹒推进统计与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跨境电商平台、监管部门和口岸申报清单数据相互印证,依托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立跨境电商企业线上直报系统,建设龙头企业数据库,反映跨境电商运行状况。围绕跨境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网络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电子合同管理、电商市场监管、跨境网络信用信息管理,持续推进跨境电商信用体系建设。

  (五)建设跨境电商人才队伍。

  1﹒加强跨境电商人才引进。充分用好镇江市人才赋能计划、青年人才“归雁”计划、人才平台提升计划相关政策,举办跨境电商人才专场招聘会,组织企业赴跨境电商产业发达地区招引高端人才,大力招引各类跨境电商人才来镇创业就业。

  2﹒建立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体系。建立“政、校、协、企”四位一体跨境电商人才培训机制,加强与电商平台和培训机构合作,组织开展企业家跨境电商专项培训,提升企业数字化转型意识和能力。鼓励镇江跨境电商协会、专业机构和龙头企业举办创业创新技能大赛,开展跨境电商应用人才培训。支持镇江高职院校设立跨境电商专业,支持高校与企业合作,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订单式培养,推动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共同育人机制。

  (六)创新综合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依托跨境电商平台大数据,开发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新产品,为交易背景真实、信用条件较好的企业提供跨境电商投融资、外贸应收账款融资、退税融资、仓单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融资等服务。积极招引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跨境支付企业在镇江搭建本地服务团队,为跨境商家提供创新、高效、低成本的跨境服务解决方案。扩大跨境电商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重点加大对短期信用险的支持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江市人民政府成立中国(镇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加强对综试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本实施方案组织推进各项工作,定期研究重大问题,统筹协调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江市商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镇江综试区建设的组织和对接工作,推进各项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与国家、省相关部门的沟通汇报以及政策的衔接配合,及时复制推广成功经验,争取先行先试。

  (二)强化部门协调配合。

  省有关部门根据镇江综试区建设和发展需求,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完善省市联动推进机制,切实帮助解决综试区建设中的困难问题,扎实推动综试区创新发展。

  (三)加强政策支持。

  统筹使用各级扶持资金,制定镇江市级层面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市场主体培育、人才培养等专项政策和配套措施。鼓励各市区、功能板块结合自身实际出台配套扶持政策,对跨境电商园区、重大项目建设和业务运营给予支持。

  (四)加强宣传推广。

  积极举办跨境电商相关经贸促进活动,引导各类跨境电商资源向镇江集聚,加强与国内外电商企业合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跨境电商应用知识的推广力度,着力提升镇江市跨境电商应用普及率。选取特点鲜明、效果显著的创新成果进行宣传推广,努力营造更加浓厚的跨境电商发展氛围。

  附件3

中国(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推进中国(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泰州综试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8号)精神,结合泰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传统外贸数字化转型、品牌化发展为重点,以培育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为方向,不断完善跨境电商产业链、贸易链和服务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外贸提质增效,不断打造发展新引擎,厚植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健全体制机制,持续加强政策支持、载体建设和环境优化,为各类市场主体打造优良营商环境。

  2﹒坚持创新驱动、先行先试。在复制推广先行跨境电商综试区成功经验基础上,发挥泰州在水陆空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综合优势,着力对跨境电商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

  3﹒坚持突出重点、特色发展。围绕生物医药、机械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纺织服装等外贸重点行业,着力构建完善跨境电商生态体系,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4﹒坚持开放融合、协同发展。强化部门协作、政企互动、产业协同,促进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内贸外贸一体融合,加快形成境内境外有效联通、优势资源高效互补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1﹒发展定位:力争到2025年,建成以“数字化监管+网络化贸易+智能化服务”为主要特征,以“跨境电商+产业集群”为核心竞争力,以“立体物流+人才培训+数字金融”为重要支撑,以“品牌出海+海外仓服务+平台合作”为关键抓手,进出口并举、多模式创新、全要素融合的具有泰州特色的跨境电商创新发展示范区。

  ——打造特色创新中心。推进跨境直播、数字营销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构建监管服务高效、业务模式齐全、渠道应用多元的跨境电商特色创新中心。

  ——打造特色产业高地。促进跨境电商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产业链健全完善、供应链高效协同的跨境电商产业高地。

  ——打造人才培育基地。创新在泰高校跨境电商人才培育和社会化培训发展模式,建设创业氛围浓厚、产教充分融合、孵化体系健全的跨境电商人才培育基地。

  ——打造综合服务枢纽。引进培育物流、金融、人才、品牌等各类服务型平台企业,建设贯通全产业链的跨境电商服务枢纽。

  2﹒主要目标:到2025年,集聚跨境电商重点企业100家以上,建设配套完善、定位清晰、集聚发展的跨境电商园区10个以上,培育公共海外仓和海外营销中心5个以上,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

  二、总体布局

  坚持科学布局、整体推进,打造“一核两翼多点”的产业布局。“一核”:依托港口岸线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跨境电商监管场所、政策落地、功能服务、通关便利化等方面的优势,汇聚优质服务资源,聚焦线上线下平台,打造跨境电商载体功能核心区。“两翼”:依托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推进生物医药、高端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不断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电动工具、乐器、纺织服装、脱水蔬菜等传统特色产业发展跨境电商,加快打造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跨境电商示范园区。“多点”:完善孵化基地等跨境电商服务支撑体系,逐步形成多点布局、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跨境电商集聚区。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三平台”。

  1﹒线上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实现政府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引导跨境电商企业(平台)、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仓储物流、人才培训等服务机构对接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在线高效服务。

  2﹒线下综合园区平台。结合区位优势、产业基础、服务配套和人才集聚,优化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建设一批跨境电商园区。

  (1)跨境电商功能园区。支持泰州综合保税区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优势,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性监管中心,集聚通关、物流、仓储、跨境电商平台资源,发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出口业务。依托泰州港口发展B2B业务,依托靖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发展B2C业务。

  (2)跨境电商示范园区。依托支柱产业、传统特色产业优势,集聚跨境电商人才、金融、物流、营销等发展要素,培育跨境电商示范园区,打造泰州综试区展示窗口。

  (3)跨境电商孵化基地。支持在泰高校等建立跨境电商众创空间和孵化基地,培育跨境电商中小微企业,夯实跨境电商发展基础,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

  3﹒跨境电商区域联动平台。加强与跨境电商先行城市交流合作,借鉴先进经验,嫁接优势资源,加快引进跨境电商平台、服务商和龙头跨境电商企业,实现创新联动、项目联动和服务联动。

  (二)建立“七体系”。

  1﹒信息共享体系。按照“一次申报、多部门共享”原则,建立数据标准和认证体系,统一信息标准规范、备案认证、管理服务,建立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商信息合作和共享机制,实现进出口全流程“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提升通关效率。加强线上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归集,实现数据有序流动、共享和应用。

  2﹒信用风控体系。集成海关监管、物流、交易、支付、税务、市场监管等多方信用基础数据,完善跨境电商信用评级机制。推行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信用等级评价,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抽查频次。加快建设跨境电商商品追溯系统,实现商品可追溯。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新技术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机制,打造可信交易环境。

  3﹒金融服务体系。充分结合泰州市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提供涵盖资金交易、账户管理、数字身份认证等在内的“全流程、一站式、在线化”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帮助解决“融资难”问题。

  4﹒智能物流体系。整合泰州港、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及周边海空陆港、邮路等物流信息资源,搭建物流智能信息系统、仓储服务系统和运营服务系统,推进建设集国内保税仓储、跨境物流专线和海外仓储为一体的跨境物流服务体系。

  5﹒品牌营销体系。建立跨境电商出口品牌培育机制,支持企业注册国外商标,收购境外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引导设立泰州品牌产品海外营销中心。引入品牌注册、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维权等服务机构,提供数字营销服务,加快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传统特色产业品牌出海。加强与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独立站等载体合作,创新数字营销方式,加快培育一批跨境电商品牌。

  6﹒统计监测体系。探索建立以市场主体调查为基础,以跨境电商平台交易数据、口岸申报清单等为依据,实现交易平台、综合服务平台、行业抽样调查三类数据相互印证,涵盖各类交易模式的统计机制。

  7﹒人才培养体系。推动跨境电商园区、企业与高等院校、跨境电商平台合作,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与在泰高校合作,建设集人才培育、技术创新、社会服务于一体的产教共同体。落实相关人才政策,充分发挥人才中介机构作用,构建专业化、国际化的跨境电商人才服务体系,集聚跨境电商优秀人才。

  (三)彰显“一特色”。

  发挥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的特色优势,支持大健康产业龙头企业利用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加快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医用敷料、实验室用品、新型医疗器械出海。积极争取药品进口口岸城市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打造大健康产业跨境电商发展高地。

  四、重点举措

  (一)创新监管模式。

  1﹒稳步推进B2C业务。优化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监管流程,完善退换货机制,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简化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归类,实施“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清单统计”模式。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包裹零售出口和出口海外仓业务,帮助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实现入区退税,降低运营成本。

  2﹒大力发展B2B业务。以推广9710、9810业务为重点,推进通关、税务等便利化监管,探索出口退税便利化措施。完善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监管流程,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

  3﹒推进办税、结算便利化。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试行核定征收,试行增值税、消费税无票免税,提高跨境电商企业退税效率。简化中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相关市场主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服务;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或银行根据相关外汇管理办法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时,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鼓励跨境电商企业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降低跨境电商结算成本。

  (二)加快数字化转型。

  支持生物医药、高端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电动工具、纺织服装、脱水蔬菜、乐器等产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引导跨境电商平台对接龙头企业,加强开店支持、流量倾斜、服务配套。鼓励传统制造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运用数字营销及社交营销工具提升数字化交易能力。

  (三)完善物流网络。

  依托泰州港口江海河联运、内外贸运输的节点优势,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打通海陆空转关通道,开通至国内重点城市国际机场、海港海关之间的空运、海运、陆运直转业务。支持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要节点城市和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设立海外仓,引导企业提升维修、退换货等售后服务能力,完善海外本地化服务体系。

  (四)加强人才培训。

  支持在泰高等院校开设跨境电商专业,大力培养跨境电商专业人才。深化产教融合,推动与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合作建设创业培训机构和孵化基地。联合高校、园区、企业开展“订单式”跨境电商人才培训,构建人才社会化服务体系。举办跨境电商实用技能竞赛,营造创业创新氛围。

  (五)突出招强引优。

  定期赴先行发展城市开展招商推介活动,积极招引跨境电商知名平台和产业链龙头企业。大力吸引代运营服务、智能物流配送、跨境金融支付、数字营销等第三方服务机构,优化跨境电商服务生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泰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中国(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进实施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泰州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省级有关部门根据泰州综试区建设和发展需求,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完善省市联动推进机制,切实帮助解决综试区建设中的困难问题,扎实推动综试区创新发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

  建立完善考核体系,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排定时间节点,定期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及时梳理总结泰州综试区建设经验,努力探索形成推进跨境电商发展的“泰州模式”。

  (三)加大政策支持。

  制定促进跨境电商发展配套政策,统筹使用各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线上线下平台建设、龙头企业引进、品牌影响力提升、服务资源集聚、人才培养引进等,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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