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税函[2013]346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数字化廉政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12-12
摘要:为进一步深化廉政教育工作,在总结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廉政教育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干部群众所提意见建议,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数字化廉政教育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各级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数字化廉政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鲁国税函[2013]346号        2013-12-12

各市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廉政教育工作,在总结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廉政教育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干部群众所提意见建议,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数字化廉政教育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各级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关于进一步深化数字化廉政教育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精神,充分发挥现代数字化信息技术优势,创新廉政教育形式内容,提升廉政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进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现结合全省国税系统实际,就进一步深化数字化廉政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数字化廉政教育的特点和优势

  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和“六个一”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国税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是,必须看到,当前廉政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教育内容和形式有待于进一步丰富,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在实体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方面,不仅占用场地较大,内容更新较慢,维护成本较高,互动交流不足,监督考核较难,而且受时间、场地等条件制约,受众有限,一些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资源无法充分展示。这些问题影响了教育效果,制约了廉政教育作用的发挥。

  开展数字化廉政教育,可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廉政教育阵地、丰富廉政教育内涵、增强廉政教育实效。一是内容丰富、信息量大。可以突破时间和空间局限,将更多廉政教育资源纳入其中。二是操作简便、生动活泼。只要具备基本的网络操作技能,即可随时浏览影视作品、电子图书、文字图片、动漫展示等内容,使廉政宣传教育更加喜闻乐见、易于接受。三是注重参与、互动性强。干部职工可以通过在线留言、意见建议等方式,交流个人观点和学习心得体会。四是节约成本、避免浪费。不需占用单独场地,内容更新便捷,大大降低了维护成本。五是自动留痕、方便考核。通过设置网上自动统计和考核功能,对干部学习次数、浏览时间和内容进行自动留痕记载,便于监督和统计。

  二、深化数字化廉政教育的目标要求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数字化廉政教育的优势和特点,不断完善模块设置,充实教育内容,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扩大廉政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数字化廉政教育基地成为广大国税干部自觉接受廉政教育、增强廉政意识的重要园地。

  (二)工作要求

  1、厉行节约。坚持集约、高效的原则,认真学习借鉴济南市国税局等先行单位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整合本系统廉政教育资源,避免盲目开发、重复开发、层层开发。

  2、丰富内容。数字化廉政教育基地应当包括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工作部署,法律法规和廉政制度规定,先进人物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廉政文化理念和古今廉政故事,廉政文化作品展示和互动交流,以及基层廉政工作经验交流等内容,力求做到内容翔实、内涵丰富。

  3、突出特色。注重彰显数字化廉政教育的“廉政”主题,在突出廉政特色、国税特色和地域特色上下功夫,深入挖掘本地特色教育资源优势,做到因地施建、因地施教,建立有当地特色的数字化廉政教育基地。

  4、务求实效。坚持贴近干部职工思想和工作实际的原则,通过图片、文字、音频、视频、动画等表现形式,及时更新教育内容,加强互动交流,调动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和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深化数字化廉政教育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深化数字化廉政教育的重要性,紧密结合实际,稳步推进数字化廉政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廉政教育的水平和层次,使国税廉政教育逐步走上信息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二)严格规范管理。要建立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办公室、教育、党办等部门和县(市区)局积极配合,信息中心提供技术保障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搞好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数字化廉政教育基地的高水平、高质量。

  (三)健全考评机制。要建立健全数字化廉政教育考核评价办法,设置网上学习教育监督考核系统,对干部职工定期学习、接受教育、廉政知识测试等情况自动进行统计和考核,定期通报考评情况,确保学习教育效果。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