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社会保险费降费政策专题在线访谈实录(青岛市)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5-17
摘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9年5月1日起青岛市包括职工养老保险降率在内的一系列社保降费措施正式实施,为保证降费政策落实到位,更好的服务缴费人,青岛市税务局通过互联网站( qingdao.chinatax.gov.cn )开展在线访谈工作。

落实社会保险费降费政策专题在线访谈实录(青岛市)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9年5月1日起青岛市包括职工养老保险降率在内的一系列社保降费措施正式实施,为保证降费政策落实到位,更好的服务缴费人,青岛市税务局通过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开展在线访谈工作。5月9日下午14:30至15:30,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孙青处长将与广大缴费人围绕“落实社会保险费降费政策”进行在线互动交流,欢迎积极参与!

  主题:落实社会保险费降费政策专题在线访

  时间:2019年5月9日上午14:30至15:3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 孙青处长

  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欢迎来到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在线访谈节目。我们今天来参加在线访谈的嘉宾是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孙青处长。孙处长欢迎您!请先跟我们的网民朋友打个招呼。

  孙青处长:各位网友,衷心感谢您的参与,希望大家继续关心和支持社会保险费处的工作,经常与我们保持沟通联系,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会虚心接受,认真研究,努力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缴费人、服务于经济发展。谢谢大家。

  张晓晓:向孙青处长提问:孙处长您好,请问这次除了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也会下调吗?

  孙青处长: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8%下调至1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下调至16%。

  胡先生:向孙青处长提问:孙处长您好,我如果平时想了解一些社保降费的政策,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咨询?

  孙青处长:胡先生您好,您对社保降费政策如有疑问,可随时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12333民生服务热线,或到各办税服务厅、社保服务大厅、综合服务大厅咨询。

  曲浩:向孙青处长提问:孙处长您好,请问企业社保基数调整的时间是?2019年底前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是不是意味着社保征收移交税务部门?

  孙青处长:网友您好,山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每年由省人社部门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全省城镇私营、非私营单位平均就业人数和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测算并公布,今年具体公布时间请关注人社部门相关文件或公告。根据《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征收体制改革到位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

  曲浩:向孙青处长提问:非常感谢孙处长的解答,最后一个问题。关于这个信息交换系统,具体什么时间完成或者说什么时间运行,有具体的时间节点吗?

  孙青处长:感谢您对我们社保工作的支持。青岛市税务与社保等部门的的信息共享平台已经初步建成并运行,目前用于传递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的相关数据。

  陈女士:向孙青处长提问:你好,这次城乡居民社保费也会下降吗?

  孙青处长:陈女士你好,本次《青岛市降低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是针对职工社会保险实施的降费政策,不涉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额的调整,城乡居民缴费人仍应按青岛市现行政策缴费。

  曲浩:向孙青处长提问:非常感谢孙处长的解答,最后一个问题。关于这个信息交换系统,具体什么时间完成或者说什么时间运行,有具体的时间节点吗?

  孙青处长:感谢您对我们社保工作的支持。青岛市税务与社保等部门的的信息共享平台已经初步建成并运行,目前用于传递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的相关数据。

  网友2720:向孙青处长提问:孙处长,请问这次社保费降率后,缴纳社保费的方式会有变化吗?

  孙青处长:网友您好,这次社保降费不改变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两险现有社保缴费方式和缴费渠道,缴费人仍应按原方式和渠道缴纳社保费。因税务部门未征收企业社保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具体缴纳方式请您咨询相关部门。

  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嘉宾访谈就到这里。对于网民朋友提出的问题,访谈结束后可以在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中查阅访谈实录;如果朋友们有新的问题,可以随时登录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的“纳税咨询”栏目提交。感谢朋友们的热情参与,感谢孙处长。

  孙青处长:感谢大家的参与,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更好的为缴费人服务,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谢谢大家!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