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选聘首批“三师”纳税咨询专家的通报 全系统各单位: 按照《沈阳市国家税务局“三师”纳税咨询服务平台推广工作方案》(沈国税发[2013]131号)的工作安排,本着“满足需求、择优录用”的原则,经过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和市局审核等选聘程序,市局已于近期完成了“三师”纳税咨询专家人员选聘工作。遴选了30名具有“三师”资格人员作为沈阳国税系统首批纳税咨询服务专家,承担全市中、高端纳税咨询及其他纳税服务相关工作。具体人员名单通报如下: 铁西区局 朱兰波 甘雨 和平区局 秦圣辉 沈河区局 全英 张美娜 大东区局 王海波 史婀娜 皇姑区局 李柯 东陵区局 王莹 王迪 苏家屯区局 陈大勇 韩晓梅 沈北新区局 杨丽娜 经济技术开发区局 王莹 高新技术开发区局 牛玲飞 杨雪 牛之耕 第一稽查局 王华 郑春凤 第三稽查局 王兰兰 张博 直属税务分局 芦楠 新民市局 王艳清 辽中县局 王辉 肇微 法库县局 丁莹 杨百秋 黄鹤鹏 康平县局 付德 李娟 各单位要支持“三师”人员自主安排时间与咨询纳税人进行网上沟通交流,并为“三师”人员提供必要的外网环境和硬件支持。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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