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业务会计与税务处理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0-23
摘要:  受托方的会计核算一般是:   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 受托加工物资 某公司 (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2.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受托方的会计核算一般是:

  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2.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

  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1)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如果加工的产品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的,受托方应该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这里的计税价格一般参照同类产品的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4.受托方上交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