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办理省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496号提案的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3-29
摘要:省税务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作为支持企业发展、支持广大创业者创业创新重要抓手,助力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增信心、渡难关,让创业者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有力促进创业创新发展,持续激活经济发展新动能。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办理省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496号提案的函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由贵厅主办,我局会办的《关于赋能女性“双创”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0496号)收悉。针对郑伟秀委员提出的“税务等部门要制定更多优惠政策,并落到实处”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现将我局支持和服务“双创”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推进“双创”,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在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省税务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税务总局具体要求,扛牢政治责任,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大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支持和服务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稳就业促创业添活力、增动能。

  一、创新宣传方式,帮助创业者了解税费政策

  长期以来,省税务局结合每年税收宣传月和“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开展税费优惠政策集中和日常宣传,帮助包括妇女在内的广大人群、中小微企业熟悉创业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一是制作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片,编制《2022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办税指南》《2022年江西省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江西省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等政策汇编,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税企QQ群等进行推送,便利社会公众了解知晓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应知尽知、应知快知。近年来,通过省级以上媒体报道组合式税费政策和税务做法成效330余篇次,依托江西日报融媒体平台开展政策“云宣讲”,受众超过210万人次。二是积极开展双创活动周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组织各市、县(区)税务局抽调业务骨干进校园、进工厂、进农村举办税费优惠政策宣讲会、税企座谈会等活动,共组织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辅导1152场,培训辅导420.9万户次。三是开展“政策找人”专项行动,区分不同群体开展精准信息推送45批次,覆盖纳税人977.52万户次。四是组织开展“万名税干访万企”活动,各级税务部门走访企业1.53户,上门座谈181场、政策培训239场,覆盖纳税人4.8万人次。五是全省税务系统邀请了368名人大代表、348名政协委员、97名特约监督员、566名税费服务体验师以及工商联、统战部等相关部门人员143名参与增值税留抵退税、出口退税“走流程、听建议”活动,为落实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凝聚共识。

  二、落实优惠政策,助力市场主体创业创新

  省税务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作为支持企业发展、支持广大创业者创业创新重要抓手,助力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增信心、渡难关,让创业者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有力促进创业创新发展,持续激活经济发展新动能。2022年,全省税务系统累计兑现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缴税费政策红利984.93亿元。其中,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447亿元,惠及纳税人3.25万户;新增减税降费361.02亿元;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部分税费缓缴政策,办理缓缴税费157.76亿元,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城镇垃圾处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19.15亿元。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省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对标省委、省政府打造“五型”政府、“四最”发展环境,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化税务部门“放管服”改革,大力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优环境、强服务,持续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税收环境。一是与省政务服务办、省信息中心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惠企服务工作的通知》,将税务导办功能纳入省政府“惠企通”服务平台,创新“一员两岗”服务方式,通过场所互用、人员互融、平台互通,共建惠企政策兑现窗口和直达快享通道。全省税务系统向各级惠企政策兑现窗口派驻业务骨干135人,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纳税辅导和政策宣传解读服务。二是简化办税缴费流程,完善办税缴费方式,发布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清单,进一步压缩税费办理时间、降低税费办理成本,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得到更多提升。三是深入推进“银税互动”,积极盘活纳税信用资源,为诚信中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有效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发展瓶颈。全省税务部门利用“银税互动”帮助5.7万户小微企业获得信用贷款221.58亿元,有力缓解了创业者和小微企业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

  关于郑伟秀委员提出的“税务等部门要制定更多优惠政策”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和《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省及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无权自行规定税收政策包括税收优惠政策。

  全省税务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业创新各项决策部署,加大政策宣传,强化责任担当,密切部门协作,全面、及时、准确落实各类支持创业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全力促进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力乡村振兴,为建设“六个”江西展现税务新作为。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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