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修改〈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重庆市税务局对《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进行了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angyongcq@foxmail.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修改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二、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西湖路9号重庆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请在信封上注明“修改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税 屋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修改发布《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修改〈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的公告》的说明(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4年8月20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