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国税函[1998]121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8-05-14
摘要:考核对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建立考核制度,按年实行层层考核"的要求,省级国家税务局主要考核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因此,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是省局确定的考核对象,同时,为使考核更加全面、准确,各县(市)国家税务局及其征收分局(所)也是省局的延伸考核对象。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湘国税函[1998]121号            1998-05-14

  现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使我省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四日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

  为确保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税发[1997]195号)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内容和要求。考核方式采取百分制综合考核的形式,分八大项逐项考核计分:

  (一)工作布置(12分)

  各地根据总局和省局的要求,完成了如下几项工作,计12分。

  1.成立了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以发文明确并报省局备案为准);(3分)

  2.建立了规范化管理各项工作制度的,包括岗位职责分工制度、公文传递处理制度、规范化管理整体规划和分步实施方案,工作中的请示、报告和文件备案制度;(3分)

  3.全面开展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的;(3分)

  4.根据总局和省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贯彻实施办法,并报省局备案的。(3分)

  (二)税收政策管理(13分)

  1.认真贯彻所得税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转发上级的文件,落实文件精神,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措施和办法,并报省局备案的;(3分)

  2.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所得税政策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做到按章办事,不越权行事,不存在擅自解释、随意变通和扩大减免税范围的;(4分)

  3.采取各种形式搞好政策宣传、培训、辅导和咨询工作,辅导培训面100%,培训、辅导、咨询工作有备查资料的;(3分)

  4.每年开展执法检查或执法情况调查,并报送执法情况书面材料的。(3分)

  (三)税源管理(15分)

  1.根据省局要求建立了所得税税源监控体系,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地区纳税户数、行业分布、重点税源户数,亏损户数等基本情况,积累收集与所得税征收管理相关资料的;(3分)

  2.能按时准确报送税源报表,税源分析符合要求的;(7分)(此项按税源报表评比得分情况折算)

  3.能及时掌握所得税收入完成情况和入库进度,有每季所得税收入完成情况和入库进度的分析说明等备查资料,并能均衡入库的,不能均衡入库的扣3分。(5分)

  (四)税基管理(8分)

  1.能严格收入管理和费用扣除管理,不存在允许纳税人违背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收入、费用配比原则申报纳税的情况;(4分)

  2.建立健全了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的。(4分)

  (五)征收管理(22分)

  1.根据应纳税额的大小,合理确定纳税人预缴方式和预缴期限,并下达书面通知的;(2分)

  2.企业自行申报率100%(包括减免税企业和亏损企业的申报),自行申报率每少2%扣一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3分)

  3.做好申报表及附属资料的审核工作,建立了规范的审核制度,在抽查申报表时,没有发生差错的,计4分,如有差错,则每发现一笔扣2分,直到扣完本项目分数为止;(4分)

  4.积极清理和压缩欠税,不存在擅自缓交欠税的;(3分)

  5.按照省局要求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汇算清缴工作总结和汇算清缴报表的统计分析符合省局规定要求的;(7分)

  6.加强减免税管理,严格执行减免税管理办法,没有擅自减免税或越权减免税的。(3分)

  (六)检查管理(10分)

  1.合理确定检查对象,明确检查重点,并有备查资料的;(2分)

  2.检查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每一程序都有据可查的;(2分)

  3.通过所得税检查,发现问题,制定措施,改进工作的;(2分)

  4.与稽查部门协同配合,做好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的;(2分)

  5.查补税款入库率在90%以上的。(2分)

  (七)信息资料管理(15分)

  1.建立健全了纳税资料管理制度,及时对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信息资料齐全的;(5分)

  2.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有关数据和资料都已输入征管软件的;(3分)

  3.没有征管软件需要建立手工台帐而都建立了手工台帐的;(4分)

  4.有专人负责税源报表等信息资料管理的。(3分)

  (八)考核管理(5分)

  1.建立了考核制度,按年实行层层考核的;(3分)

  2.考核制度和考核结果报省局备案的。(2分)

  二、考核对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建立考核制度,按年实行层层考核"的要求,省级国家税务局主要考核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因此,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是省局确定的考核对象,同时,为使考核更加全面、准确,各县(市)国家税务局及其征收分局(所)也是省局的延伸考核对象。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省局组织实施,一年一次,并在全省范围内展开。届时省局将深入各地检查或抽查。

  四、奖罚措施。省局每年将把考核的情况以文件形式通报全省,以达到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

  五、本考核办法自1998年1月1日起实行。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