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开票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将保存于指定路径的清单电子文件两份(文件后缀名为XML)拷贝至USB闪存盘后,连同加盖公章的纸质《自开票纳税人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报送主管地方税务局。 3、使用联运业新版软件的纳税人,《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清单》生成、保存和报送依照本条第1、2项规定执行。 4、主管地方税务局指定专门窗口受理自开票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指定专人对清单电子信息进行审核校验,经审核有错误的,责令自开票纳税人改正。 5、申报受理窗口受理申报后,将清单电子文件自纳税人USB闪存盘拷贝至微机指定路径,申报期终了后的次日发送到综合科(处)或信息管理科(处)。 五、货运发票清单的汇总和上传 1、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征管科(处)和税务所月度终了后的次日,使用新版代开票软件中的“生成发票清单”功能生成上月《地税局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保存在指定路径并打印纸质清单,同时将清单电子文件两份(文件后缀名均为XML)发送综合科(处)或信息管理科(处)。 综合科(处)或信息管理科(处)收到《地税局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和《自开票纳税人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电子文件后,使用《货运发票汇总软件(地税A版)》汇总,生成全局清单电子文件两份,并于申报期终了后2日内上传市局FTP服务器(140.24.16.90),用户名:hyfp密码: qddshyfp~? 六、其他事项 各单位在使用新版软件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市局反映,市局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各单位执行情况的考核。 附件: 1、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代开货物运输发票单位代码和人员表 2、自开票纳税人新版软件培训情况表 3、截至2005年1月7日青岛市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名单 二〇〇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