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1996]39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6-07-01
摘要:海通公司及其分支机构1995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已在上海清算完毕,为避免重复纳税,对海通公司及分支机构1995年的企业所得税统一在上海清算缴纳,各地可不再补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6]395号      1996-07-01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海南、云南、四川、山东、福建、河北、辽宁、河南、广东省(市)国家税务局,大连、深圳、重庆、宁波、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性证券公司。1995年为贯彻证券与银行分业经营管理的要求,从交通银行分离出来,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实行统一核算,为此,海通公司申请由公司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经研究,现对海通公司各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海通公司及其分支机构1995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已在上海清算完毕,为避免重复纳税,对海通公司及分支机构1995年的企业所得税统一在上海清算缴纳,各地可不再补缴。

  二、海通公司作为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应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法规缴纳所得税。鉴于海通公司按照金融机构管理的有关法规已将其分支机构陆续变更为非独立核算机构,因此,从1996年起,对实行不完全成本核算,不符合独立经济核算条件的分支机构,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查核准后,由海通证券公司统一在上海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 屋附: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外省市分支机构(略)

国家税务总局

1996年7月1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