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税务】每日税务热点问题解答(2019年1月)

来源:浦东税务 作者:浦东税务 人气: 时间:2019-01-08
摘要:纳税人发票保管满5年后该如何处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

  9.我公司属于文化体育业纳税人,现在想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如果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是不是也受到“36个月内不得变更”的限制?如果今年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明年能否申请简易计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八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没有“36个月内不得变更”的限制。明年可以申请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0.三证合一之前开具的蓝字发票,三证合一之后发生退货如何做红字?

  三证合一时会做税号关联,跟原来的开具流程一样,与原蓝字发票保持一致即可。

  11.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上传提示蓝字发票不是当月或上月开具的不能开具红字信息表?

  原因:由于开具申请红字信息表时的原因填写错误导致,选择“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上传后后台会系统校验蓝字发票的开具时间是否在在上月或者同月。

  解决办法:将原因选择为“因开具有误受票方拒收”,重新填开。

  12.如何增加开票员?

  系统维护-操作员管理-下方操作员管理中新增开票员。

  13.购进房产用于进项抵扣,需要填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中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规定:

  “八、《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填写说明

  本表反映纳税人在《附列资料(二)》“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本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分别填写。”

  因此,购进房产的进项抵扣不需要填写该表。

  税控盘开票问题解答

  14.如何使用税收编码版开票软件增加商品信息?

  首先在系统设置-商品编码-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里面增加,按照商品信息在左侧选择分类,在分类下面点击右上角“+”进行增加。

  15.增加税收分类编码时提示“不允许增加子类”?

  不能在大的分类里面增加,需要在左侧分类结构中选择最后一个分类,即点开左侧分类名称前面的“+”号逐步选择,然后点击右上角的“+”号进行增加。

  16.增值税报表上的累计数不正确,怎么办?

  先查看【已发件】中上期申报的增值税主表的累计数是否正确。如果上期数据就不正确,请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更正申报上期增值税申报表。更正后再次更新核定,查看本月增值税报表中累计数据是否正确。

  注意:小规模报表上的累计数,目前应不包括今年营改增前的老版增值税和营业税报表上的数据。

  17.申报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报表时,系统显示年收入过五千万须前往大厅改征收方式了,要改成查账征收。是这样子吗?

  企业须确认年收入是否超过了五千万,如果确实超过,那么按照提示,前往办税服务厅更改征收方式后再申报。

  18.企业所得税(A类查账征收)报表上的累计数不正确,怎么办?

  先点击【账户】里的“更新核定”,再打开报表查看。

  如果累计数仍然不正确,请查看【已发件】中,上期申报的企业所得税报表中的累计金额。本月在填写本期金额之前,累计金额应等于【已发件】中10月份申报的企业所得税报表中的累计金额。

  如果上期企业所得税累计数本身就不正确,请至办税服务厅更正上期申报数据,更正后再次在软件中更新核定,再查看本月报表中累计数据。

  备注:企业所得税报表(B类核定征收)累计金额列需自行填写,填写的是全年累计数。

  19.开票时提示“发票开具失败:超过离线开票限定时长、金额(09d11f)”是什么原因?

  问题原因:

  1、发票的离线限定时长或者离线开票金额有误。

  2、网络不通或异常导致有未上传成功的发票。

  解决方案:(多种)

  1、如首次开票就遇到上述问题,说明发票的离线限定时长或者离线开票金额有误,点击“系统设置”-“税控设备设置”-“税控设备状态查询”,查看离线限定时长或金额,若核定错误,去税局进行变更。

  2、非首次开票,先检查网络连接及配置是否正常,网络连通时,关闭影响网速的软件杀毒软件防火墙等,在未上传发票信息查询下进行手工上传;核实电脑时间是否准确,更新为准确时间,设置系统时间与internet同步试下;在安装路径下查看log-日期.txt,是否显示连接服务器失败,若是,表示网络不通或不稳定,稍后再重试手工上传。

  3、如设置都没问题,多次上传还是无法成功,说明网络不稳定或服务器繁忙,可以先带税控盘去税局进行非征期抄报。

  20.开具的发票在已开发票查询中查询不到?

  1、开票软件建立了多个开票员,使用其中一个开票员帐号登录的只能查询到此开票员开具发具的发票,需要使用管理员帐号登录软件进行查询;

  2、软件重装或在其他电脑上开具发票导致的,需要进行发票填开管理-发票修复管理,操作发票修复,提示成功后即可查询。

  发票开具问题解答

  21.我是一家超市的员工,主要负责超市日常的开具发票等业务。偶尔有客户要求开具和实际业务不相符的发票,比如企业购买了烟酒,要求开具办公用品等等。,对企业或者对我个人有什么影响吗?

  随意变更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破坏了发票的严肃性,这种情况在超市或者酒店时有发生。有些商家认为,开具发票,只要金额没有错误,品名可以任由客户要求。事实上,随意变更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名称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都要受到行政处罚。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处罚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虚开发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您随意变更货物名称的行为属于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属于违法开票的行为,应及时改正并按照要求正确开具发票。

  22.为什么在我的纳税清单中有一条税款所属期为某年1月到12月的0税额的记录?

  此条记录为您年所得12万元以上申报的记录。

  23.如果用户忘记密码,通过找回密码的方式无法找回。

  (1)点击首页上的“忘记密码?”,填写身份验证信息。

  (2)选择一种可用的密保验证方式。可用的密保方式指的是用户在个人信息中已设置的密保问题、已经绑定过手机或者邮箱。

  (3)完成验证后输入新密码并确认后,点击“完成”按钮,在出现密码重置设置成功页面后重新尝试登陆。

  (4)如果用户通过以上方式仍无法找回密码,请用户带有效身份证件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密码重置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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