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北省电信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批复 鄂国税函[2007]42号 2007-1-23 咸宁市国家税务局: 湖北电信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电信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鄂电信有限函[2006]471号)收悉。经审核,湖北电信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的村村通电话无线接入网技术改造项目已经取得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发改规划准字[2006]0074号)确认,项目投资总额2707.4万元,其中国产设备投资额1896.7万元,全部系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以上项目符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13号)的有关规定,同意对湖北电信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买《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详见附件)所列国产设备的投资,准予按规定计算抵免企业所得税。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抵免手续,并将抵免审核情况及有关报表及时上报省局。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二00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湖北省电信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 金额单位:千元 企业名称:湖北省电信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 企业纳税代码:421200764131297 技术改造项目名称:“村村通”技术改造 技术改造项目批准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改造项目批准文号:鄂发改规划准字[2006]0074号 项目执行年限(起始年/结止年):2005年1月-2006年9月 国产设备投资概算总额:18966.9 其中:财政拨款金额 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金额 18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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