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税务局2021年全国税收调查填报指南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5-31
摘要:为帮助您更好地在线填报税收调查数据,安徽省税务局编制了《税收调查数据填报指南》,录制了税收调查操作指引视频,并上传了税收调查填报有关辅助材料等,可点击下载查阅有关内容。

安徽省税务局2021年全国税收调查填报指南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全国税收调查工作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布置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它是了解企业发展状况、服务税制改革、加强财税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全省自2021年6月1日开始税收调查数据采集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地税务机关安排。数据采集通过网上直报系统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两种方式进行,请您接到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后,及时、完整、准确地完成调查表的填报,感谢您的积极配合!

  为帮助您更好地在线填报税收调查数据,我们编制了《税收调查数据填报指南》,录制了税收调查操作指引视频,并上传了税收调查填报有关辅助材料等,您可点击下载查阅有关内容。

  附件:

  1.税收调查数据填报指南

  2.填表说明

  3.信息代码的编制规定

  4.货物劳务服务代码

  5.2021年全国税收调查外网直报系统操作流程

  6.2021年全国税收调查电子税务局填报操作流程

  7.2021税调操作视频

  8.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9.2021年全国税收调查直报系统登录及填报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1年5月31日

税收调查数据填报指南

  一、报表设置

  税收调查表体系由信息表、企业表、货物劳务服务表和调查问卷表组成。其中:信息表反映调查企业名称、行业、类型等基本属性,可以根据工商注册信息和相关纳税申报表填报;企业表反映企业税费及财务状况,可以依照各税种纳税申报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填报;货物劳务服务表反映调查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情况,可以根据企业具体的生产、销售及缴纳相关税收的情况填写。调查问卷表主要是为倾听您客观、真实的声音,以了解经济发展第一手情况,不断完善优化相关政策,请注意调查问卷多项选择题需按照重要程度排序填写。

  注:企业表、货物劳务服务表填报被调查年度(今年被调查年度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应缴、已缴以及当年发生的其他累计数据,其中应缴税款为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发生纳税义务的交易或行为所产生的应纳税额;已缴税款为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实际缴纳的税款。

  二、填报流程

  为方便广大纳税人填报,本年度税收调查提供网上直报系统和电子税务局两种填报方式,请您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方式进行填报。

  (一)填报方式一登录网上直报系统。选择“2020年度税收调查”选项,输入社会信用代码以及密码。 提示:直报系统操作可以观看附件5:2021年全国税收调查外网直报系统操作流程。

  2.安装填报插件

  选择要填报数据的报表期,点击【在线填报】后,就可以填报数据了。如果是第一次使用本系统或报表插件需要升级时,系统会提示自动下载并安装插件,按照“运行加载项”的提示程序完成插件的安装。

  3.填报、保存、计算和审核数据

  为减轻纳税人负担,安徽税务对半数以上填报指标实施了系统自动取数,对此部分数据请认真核实,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请自行修改;其他数据请耐心填写,切记不要漏填“其中项”。

  需要注意的是税收调查表的货币金额均为千元,与您惯用的万元表或角分表区别较大,填报时请准确转换计量单位。油、气、电等消费量指标单位分别是吨、万标立方米和万千瓦时等单位,请注意区分。

  如在填报中途暂停,可以点保存,将已填报的数据保存到服务器上,再次登录后已填报数据将自动读取。数据填写完毕后,审核数据前,点击直报系统界面上的“计算”按钮,选择“计算全部”对数据进行计算。

  点击审核按钮,选择“详细审核”,系统将会审核企业已填报完成的报表,如审核标记为红色(表示逻辑错误)和黄色(表示合理性错误),说明企业的填报内容可能存在问题,请根据审核提示仔细核对已填报数据,数据错误的请及时修改;如确认无误,双击出错信息,请在空白栏填写具体理由。再次强调,说明信息不可为“审核无误”、“核实无误”等过于笼统的字眼,要讲清楚具体原因。

  提示:在填报数据过程中,可以观看附件7:2021年税调操作视频,学习数据填报操作方法。

  注:货物劳务服务表是一张行数不固定的报表,其审核与行列数固定的基本表不同。当录入完一行数据后,如果该行数据不符合审核关系,此数据行中将会划一红线,表示此行数据没有通过审核。如下图所示。

  选定某一未通过审核的数据行的任一单元格,点击鼠标右键,在菜单中选择【审核当前行】,系统将在审核窗口中显示审核提示信息,可根据提示信息修改数据。如确认无误,双击出错信息,在空白栏填写审核情况说明即可。

  4.上报数据

  所有报表审核通过后,点击菜单栏上的【上报】按钮,将数据上报到服务器。

  如果在上报时发现网络连接中断,请选择【保存】按钮旁下拉箭头▼中的【保存到本地磁盘】,将数据保存到磁盘;网络连接正常后,选择【装入本地数据】将保存至磁盘中的数据装入后,再上报至服务器。

  注意:为保证填写效率与数据安全,建议企业在填报过程中,做好数据的保存,不定期将数据“保存到服务器”。

  (二)填报方式二: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

  提示:电子税务局填报操作可以观看附件6:2021年全国税收调查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填报操作流程

  2.在电子税务局首页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3.点击“申报辅助信息报告”—“税收调查企业数据采集”,进入报表填写界面。

  4.点击“申报”按钮即可进入报表填写界面。

  5.点击申报后出现四张表单,依次为信息表、企业表、货物劳务服务表和调查问卷表,请逐张进行填写。

  如果在填报中途暂停,可点击暂存,将已经填报的数据保存到服务器上,再次登录后已填报数据将自动读取。

  数据填写完毕后,点击“校验”按钮,点击“查看”可显示标红的错误数据,请进行核实修改。

  点击“审核申报”按钮,可以对数据校验不通过的数据

  填写审核情况说明。

  在“审核情况说明”栏次里直接输入文字即可。

  6.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完成填报,填报工作就圆满结束了。最后,预祝大家填报顺利!

  如以上两种方式均无法正常填报,建议先使用企业版调查软件进行填报,然后将数据通过i@report服务器写入直报系统或使用Excel导出复制粘贴到直报系统。企业版软件可以通过安徽省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安装,有关操作见附件7。
 

2021年全国税收调查系统登录及填报常见问题解答

  一、登录问题(适用于税源直报系统)

  1.问:登录系统后,提示无报表期?

  答:该户没有填报数据,所以报表期显示为空,点击“在线填报”后,保存数据之后,才会显示有2020年报表期。

  2.问:为何登录后点击在线填报不显示报表?

  答:初次打开报表时,会要求安装“在线报表安装工具”iReportPluginX-网上直报控件,请务必下载安装,不然无法打开报表。当不能正常下载安装该控件时,请检查浏览器设置。有的电脑会出现“安全软件的限制”的提醒,鼠标移至界面上方会出现此“网站需要运行以下加载项:……是否允许运行该加载项”的提示,点击“运行加载项”,运行后即进入填报界面。

  3.问:报表插件安装失败的原因及如何处理?

  答:(1)IE安全级别设置过高,请点击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ActiveX插件相关的设置全改为启用,并将安全级别设置为:中。(2)可能启用了浏览器自带的禁止弹出窗口功能,暂时关闭禁止弹出窗口功能。(3)电脑防火墙或杀毒软件阻止了插件下载,分别将杀毒软件和防火墙暂时禁用即可。(4)部分功能没有启用。Internet选项,高级,使用SSL2.0、使用SSL3.0、使用TLS1.0、使用TLS1.1、使用TLS1.2这五个选项全部打钩。(5)关闭SmartScreen筛选器,IE8浏览器通过“安全--SmartScreen筛选器--点【关闭SmartScreen筛选器】”菜单根据提示进行关闭,IE11浏览器通过“设置--安全--点【关闭SmartScreen筛选器】”菜单根据提示进行关闭。

  二、填报问题(适用于税源直报系统和电子税务局)

  (一)信息表

  1.问:信息表不能录入,显示灰化的如何处理?

  答:点击菜单栏“计算”。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都可以点击“计算”。

  2.问:为什么信息表填写完之后,审核不通过,提示未填写完整?

  答:先点“计算”,再点“审核”,自动计算关联行次(斜杠表示的灰色行次),显示出内容,才是最终填报完成。

  3.问:外贸企业信息表第12栏“增值税优惠政策代码”如何选择?

  答:优惠政策仅仅针对内销和进口行为,外贸企业出口免税不属于税收优惠,此栏次选择“不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4.问:为什么信息表15栏中加工贸易业务类型代码不能选择?

  答:第15栏“加工贸易业务类型代码”和第14栏“加工贸易企业区域代码”存在计算关系,只需要填写第14栏“加工贸易企业区域代码”之后,点击计算按钮可以计算出第15栏“加工贸易业务类型代码”的信息。

  5.问:第16栏“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代码”如何填写?

  答:请据实填写,不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企业请选择“0000非海关监管企业”。

  (二)企业表

  1.问:第4行“本年免税销售额”为何不可修改?

  答:请检查信息表第12行“增值税优惠政策代码”,当选择代码“01000000不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时,不能填报第4行“本年免税销售额”;或者信息表第11行数据为“0非增值税纳税人”,也无法填写。

  2.问:第11行“本年进项税额”显示灰化斜线,无法填报,如何处理?

  答:请检查信息表第11行“增值税缴纳方式代码”,如果选择的是“小规模纳税人”或“非增值税纳税人”,则无法填报。

  3.问:是否所有企业都要填写财务指标(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指标)?

  答:除了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外,其他企业均需填写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编制现金流量表企业还需在信息表26行“是否编制现金流量表”选择“是”,同时填写企业表现金流量表指标。

  4.问:为什么利润表第253行“营业收入”为灰色,无法填入,也无法根据第254行“主营业务收入”+第255行“其他业务收入”自动计算出来?

  答:利润表第253行“营业收入”是和企业所得税第200行“营业收入”自动关联的,应先填写企业所得税部分数据,再填写利润表。

  5.问:填列单位为千元,调查企业发生额不足千元,怎么办?

  答:因为考虑到调查企业规模不等,填报的金额单位一直是千元,计数单位有平方米、万千瓦时、人、吨,当填报数据不足一个填报单位,或者由于四舍五入导致无法填报,请填写审核说明。

  6.各商业银行市级分行按省分行分配的应纳增值税额缴纳增值税,请问如何填报?

  答:企业表第33行“本年已纳增值税额”填报上级机构分配的增值税,第2行填报按商业银行适用税率计算的本年一般项目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其他相关行次按规定填列。

  7.房地产企业只有预收款,预缴增值税,没有确认销售收入,如何填写?

  答:根据增值税申报表填写,预缴增值税填写在企业表第30行“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按2%、3%和5%征收率预缴”,无确认收入货物劳务服务表只填写产品代码,不填其他数据,提示错误写说明即可。

  (三)货物劳务服务表

  1.问:货物劳务服务表1-7列不能填报,如何处理?

  答:如果选择了正确的货物劳务代码后,系统没有自动带出计量单位,1-7列显示为灰化,则不需填报,其他项目请按照实际填报完整。

  2.问:企业在货物劳务服务代码中无法找到对应的代码,如何处理?

  答:货物劳务服务代码不能涵盖所有的货物和劳务,如果不能选到完全相符的代码,请尽量选择相对接近的产品代码。工业企业如果无法找到对应代码,可以选择2702“其它工业产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物,可选2702其他工业产品。

  3.问:企业同一种货物代码的产品有多种型号,如何填写货物劳务服务表的产量和价格?

  答:产量相加,价格可以按照加权平均计算填报。

  4.问:商贸企业也需要填写货物劳务服务表吗?

  答:所有企业都必须填写货物劳务服务表,商贸企业可以从2800“商品批发零售业务类”中选择零售或批发货物代码。

  5.问:如何在货物劳务服务表里增加行次填写?

  答:选中货物劳务服务表里任意一行,点击右键,选择“增加行”即可。

  6.问:企业经营缴纳增值税涉及到两种税率,应怎么填报?

  答:请按不同适用税率,选择相应货物劳务代码分行填列。

  7.问:审核提示“货物劳务服务表填报的货物劳务比重较小”,如何处理?

  答:货物劳务服务表填报的货物劳务收入应该大于增值税销售额和计征营业税收入合计数的80%,请按照实际情况重新修正货物劳务服务表。

  8.问:如何查看货物劳务服务表中的详细审核信息?出现红线如何处理?

  答:当审核出现提示信息“货物劳务服务表中有一行未通过审核”时,此数据行中将会划一红线,表示此行数据没有通过审核。选定该行,点击鼠标右键,选中“审核当前行”,查看详细审核提示信息。根据提示信息进行核实修改,若数据无误,应根据提示填写说明,再重新进行审核,直至审核通过。

  9.问:如何填写审核说明或修改审核说明?

  答:在确认数据真实无误时,双击审核出错信息,系统会自动弹出审核情况说明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若想修改审核情况说明,只需要在审核情况说明表中先右键“删除变长表数据行”删除想要修改的那行数据,重新审核后再次填写即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