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发[1997]178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7-07-16
摘要:为加快出口退税进度,针对外部信息滞后的实际情况,各地在1997年底前可采用“人机结合”的方法,即退税凭证的其他方面已通过计算机审核的退税申报,可先予以退税,在外部信息到达后再予复核。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粤国税发[1997]178号      1997-07-16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7]87号)转发给你们,对出口退税电子化的管理问题,省局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加快出口退税进度,针对外部信息滞后的实际情况,各地在1997年底前可采用“人机结合”的方法,即退税凭证的其他方面已通过计算机审核的退税申报,可先予以退税,在外部信息到达后再予复核。

  二、《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简称《规定》)中第1条规定的对错误数据的调整方法,详见Ts/Ts-SH/SH-TZ.DOC。

  三、考虑到各地业务操作方式和业务流程不一致。《规定》第3条要求确定的审核配置标准,由各市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局备案。

  四、按照《规定》第十一条,各地可根据总局调整征退税率的有关规定,经市局审核后,由系统维护人员调整商品代码库中对应商品的征退税率,并报省局备案。

  五、各地退税部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用税票认证系统的工作,并运用好专用税票电子数据资源,服务于出口退税审核。总局下发的专用税票电子信息放置在省局广域网服务器LOCAL/TS目录下,各地要及时接收使用。

  六、为健全资料管理制度,请各地将1997年企业代码库CPCODE.DBF放置在省国税局计算机中心广域网服务器CENTRE/出口退税/97企业代码库中。文件名CP(地区码).DBF。

  七、切实做好出口退税电子台帐与月报表的报关工作,省局将在今年下半年开始对各地报送的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并组织检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1997年7月16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