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1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属地征管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10-16
摘要:自2016年1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由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管,纳税人应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属地征管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1号      2015-10-16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8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9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属地征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由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管,纳税人应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2016年1月1日之前已在税务机关按企业注册地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仍由原税务机关负责征管。

  特此公告。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