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闽地税政一[2000]16号 2000-3-13 税屋提示——依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自2011年10月2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2000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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