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发[2016]33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地税互相委托代征税收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2-17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互相委托代征税收的通知》(税总发[2015]15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国税、地税机关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有利于方便纳税、降低征收成本的原则,结合当地税源、征管资源配置及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合作,积极开展互相委托代征税收的工作。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地税互相委托代征税收的通知

粤国税发[2016]33号      2016-02-17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互相委托代征税收的通知》(税总发[2015]15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国税、地税机关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有利于方便纳税、降低征收成本的原则,结合当地税源、征管资源配置及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合作,积极开展互相委托代征税收的工作。

  各地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分别向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反馈。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2月17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