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地税发[2000]65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0-03-02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将于今年3月中旬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金穗楼召开中南六省一市《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培训班,届时省局将套会请各市局参加。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粤地税发[2000]65号       2000-03-02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将于今年3月中旬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金穗楼召开中南六省一市《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培训班,届时省局将套会请各市局参加。请认真学习《试行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有什么问题,以书面形式带上会议研究解决。

  附件:

  1、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

  2、《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00年03月02日

标签: 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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