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6]23号 2006-2-13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国税函[2006]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地做好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程序替换的备份工作。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程序替换方式不变。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dbf数据库文件)和纸制打印文件(excel格式)的下载路径为:省局FTP服务器“local流转税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06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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