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企沟通的那些事儿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李雨柔 洪筱箐 孙士杰 人气: 时间:2022-02-08
摘要:复杂涉税问题的发生,通常是因为相关交易事项较为新颖,难以与现行税收政策直接契合。企业在就这些事项与税务部门开展沟通时,应秉持更全面、更深入的原则,对沟通结果有合理预期,并配置专业能力更扎实的沟通人员。

  在各类税收实务文章中,“加强税企沟通”是几乎每篇文章都会涉及的词汇。

  提到税企沟通,你会想到什么?是前往办税服务厅、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在税企微信群咨询涉税问题?是借助“总对总”税收服务管理机制沟通集团企业涉税事宜?还是申请税收事先裁定、预约定价安排,提高税收确定性?

  本期我们聚焦税企沟通的那些事儿,听专业人士讲一讲,税企双方如何保持良性互动,相向而行。

税企沟通存误区:“找错人”“不会说”

  假期结束,浙江省余姚市三力信电磁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柳东儿重新投入紧张的工作中,向税务部门咨询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问题是她的待办事项之一。记者采访发现,与税务部门沟通,成为企业财税人员的重要工作内容。

  变化:沟通途径更加多元

  说起税企沟通的变化,浙江振中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珍感受最深的是,沟通途径从线下转为线上。她回忆道,以前遇到涉税问题或办理涉税业务,都要到办税服务厅与税务干部面对面交流。渐渐地,一些基础性、日常性的涉税事项,可以通过电话沟通解决。进入互联网时代后,微信交流群、钉钉软件等线上方式为税企双方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沟通途径。柳东儿说,她经常通过税企交流群与税务干部和同行讨论共性涉税问题和解决方法。

  与很多企业财税人员一样,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瑛越来越习惯采用“非接触”方式与税务部门沟通。更让她欣喜的是,从“多人对接”到“专人负责”的变化。应瑛告诉记者,常见的基础性涉税问题可能一次见面、一个电话或者几条微信就解决了。涉及多税种的复杂问题,就需要与多个业务科室对接。不过,自从宁波税务部门成立了“郑国兴工作室”后,这一问题也迎刃而解了。

  据国家税务总局余姚市税务局阳明税务所所长郑淑明介绍,他们为符合要求的大企业设立了企业台账,动态分析企业的涉税指标,对企业遇到的涉税问题实现归口管理,统一受理、统一答复,从源头化解了复杂疑难问题层层咨询的烦琐流程,畅通了企业反映个性化诉求的通道。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陈学通对这样的变化也颇有感触。以往,华峰集团发现下属企业的涉税问题后,需要先与下属企业财税人员对接,再由其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得到回复后,下属企业将结果反馈到集团总部,集团总部出具总体处理意见后,下属公司再与其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如此往复,耗时耗力。

  考虑到集团企业业务量庞大、业务类型复杂、税源管辖机构分散等特点,浙江省税务部门推出了重大项目税务服务专员制度,打破原先各下属公司税源所属地域辖区界限,以集团为单位明确一个税源管理单位实行统一管理。陈学通告诉记者,在这样的沟通服务模式下,集团企业仅需设立1名联络人负责与税务部门沟通即可,大大节约了税企沟通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

  观察:存在一些沟通误区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部分企业在税企沟通方面存在一些误区,既有理念方面的,也有实操方面的。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税务高级经理张文辉为众多企业提供过涉税专业服务,他表示,尽管企业与税务部门主动沟通、事前沟通的意识有所增强,但一些企业在理解和应用沟通结果上却存在着明显误区。最常见的,就是没有准确认知和区分不同类型纳税咨询服务结果的法律效力。

  对此,中汇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孙洋深表赞同。他告诉记者,正是由于存在这样的误解,导致有些企业在实操上出现“找错人”的情况。他提醒企业,涉税事项专业性较强,税务部门内部分工也较为细致,对于不同性质、不同税种的问题,要“区别对待”。比如,纳税人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在线咨询等途径询问涉税问题,此类咨询的结果通常基于纳税人提供的有限信息,仅具有参考作用,适用于日常的基础性涉税事项。对于复杂的、重大的涉税事项,税务部门需要在充分了解企业业务实际后,才能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税务处理意见。因此,如果企业在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复杂、重大涉税事项,费时费力不说,还难以达到最佳的沟通效果。

  实务中,还有部分企业在评价税企沟通结果的有效性时,以是否有利于自身作为标准。张文辉分析,企业不论是因日常纳税申报事项进行涉税咨询,还是因税企争议与税务部门沟通协商,都应当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将沟通结果是否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符合税法原理作为评价标准。如果片面地认为,有利于企业的结果就是“好”结果,并带着这样的想法与税务部门沟通,不但会使沟通效果大打折扣,还可能降低沟通效率。“税企沟通是一个相向而行的过程,企业对沟通结果有合理的预期,才有助于发挥沟通的作用。”张文辉说。

  孙洋同时提醒,一些企业在与税务部门沟通时,出现“不会说”的问题。具体来说,有些企业不会提炼和总结自身涉税事宜,不能完整反映诉求,更不会用“法言法语”来表达自己的观点。这一短板也会直接影响税企沟通的质效。

税企沟通:有沟通意愿还得有沟通技巧

  2021年,为了做好上市准备,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瑛与税务部门沟通的次数“直线上升”。这期间,她越发深刻地感受到,税企高效沟通是有技巧的。那么,税企沟通究竟有哪些“窍门”呢?专家们建议如下。

  常规事项:坦诚专业,保持常态化互动

  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干部杨海伟:与税务部门沟通顺畅的纳税人通常具有这些特点——依法沟通、文字表达,熟读政策、熟悉业务,摆正心态、相互尊重。前段时间,我办理了一个企业急需提高增值税发票限额的事情。尽管开票需求紧急,但是前来沟通的财务人员既没有疏忽材料的准备,也没有“语无伦次”,而是带着充分的材料,诚恳地与税务人员说明企业实际情况。了解事情的原委后,我们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为企业开辟了“绿色通道”,问题得以顺利解决。其实,这就是通过税企沟通高效解决常规涉税事项的范例。

  此外,随着政务管理数字化转型,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建议纳税人灵活运用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等信息化手段,实现税企实时沟通、高效沟通。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瑛:有效的税企沟通应基于遵从、信任和合作,企业有必要与税务部门保持常态化的互动。对于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涉税问题,要增强事前沟通的主动性,以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引发税务风险。面对涉税争议,准备好充分的政策依据、翔实的交易资料,坦诚沟通,以寻求税务部门的支持。同时,作为企业财税人员,要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和掌握,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准确适用税收政策,既能减少涉税争议的发生和沟通频次,也能提高税企沟通的质量和效率。

  中汇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孙洋:企业财税人员应当清楚地认识到,企业涉税业务处理的责任主体是企业自身,不能一切都依赖税务部门。因此,企业在与税务部门沟通前,要完整梳理涉税诉求,准备好有关事项的数据、资料,还可视情况准备好若干解决方案,以提高沟通效率。沟通过程中,要清楚明确地表达此次沟通的重点,客观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切忌答非所问。尽可能当好“讲述者”,达到“说透法理、说清事理、说通情理”的效果。此外,还要做好“倾听者”,听懂税务部门给出的结果,基于沟通结果和业务实际慎重地做出决策,并及时落实与跟进后续情况。

  特殊事项:做足准备方能高效沟通

  德勤中国转让定价合伙人贺连堂:在解决转让定价问题上,最绕不开的事情就是税企沟通,无论是利润水平监控管理、特别纳税调查及调整,还是预约定价安排谈签,都需要税企双方充分地协商和沟通。《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边预约定价安排适用简易程序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4号)等文件对这些事项涉及的税企协商内容和程序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由于转让定价问题十分复杂、专业性很强,解决这些问题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经过多轮协商会议,企业需要对这一情况有所预期。

  在协商会议召开前,企业要做好充足的预先准备,不仅包括对财务信息和相关单据的收集和整理,还包括对业务运营情况的准确了解。比如,税务部门在资料清单中询问了A企业第三方销售的情况。A企业整理的销售数据反映,其所有销售业务均面向国内第三方客户。实际上,企业只有一名营业人员负责接受订单,具体销售工作由海外团队完成。如果A企业仅提供了销售数据,无法准确体现其销售流程。此时,A企业应当在财务数据的基础上,整理好销售人员信息和相关销售工作流程等资料,以便税务部门更全面地了解企业第三方销售情况。

  德勤中国转让定价总监程丹:除了预先准备资料外,企业就转让定价事项与税务部门协商沟通时,还需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比如,企业可以主动发起会议日程,并与主要联络人事先确认。在起草会议日程方面,一次有效的协商会议通常包括三个步骤:首先,企业回应税务部门之前就资料清单提出的要求或疑问;然后,听取税务部门的意见并进行税企讨论;最后,总结有待进一步商榷的焦点问题,明确下次会谈时间。企业起草会议日程时,可视具体情况确定相应安排。

  针对特别纳税调整事项的税企协商,通常会持续较长时间,虽然税务部门会按照工作流程留存协商记录,但是企业也要做好会议协商的记录。通过整理记录,企业可以复盘协商会议中的焦点问题,资料准备更具针对性。举例来说,B公司与C公司所属行业相同,税务人员在处理C公司特别纳税调整案件时,参考了此前税务部门对B公司特别纳税调整的做法。C公司分析协商会议记录发现这一情况后,就需着重分析自身与B公司的异同点,比如虽然市场占有率相同但是盈利能力差异较大等,便于税务部门更全面、客观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必要时,企业可考虑借助外部税务专家的资源推进协商进程。

  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干部段超:工作这些年,我明显感受到企业事前沟通的意识和意愿越来越强,企业财税人员开始从“救火员”转变为“防火员”,在我们局推出了税收事先裁定制度后,这种感觉更为强烈。

  前段时间,我们完成了对Y公司对赌协议如何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裁定。尽管涉税事项比较复杂,但是经过三次正式的税企会谈、数十次非正式沟通(包括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的处理意见。在沟通过程中,税企双方始终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相向而行,共享政策依据、国际经验做法等信息,及时交换最新的处理意见和业务变化情况,极大地提高了此次税收事先裁定的效率。

  随着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涌现,并购重组等商业活动愈发频繁,加之企业税务合规意识的增强,企业对税收确定性的要求更高,对事先裁定的需求也有所增加。在此背景下,税务人员和企业财税人员都应当持续学习、熟练掌握财税政策,提高业务技能,共同努力,充分发挥税收事先裁定的作用。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税务高级经理张文辉:复杂涉税问题的发生,通常是因为相关交易事项较为新颖,难以与现行税收政策直接契合。企业在就这些事项与税务部门开展沟通时,应秉持更全面、更深入的原则,对沟通结果有合理预期,并配置专业能力更扎实的沟通人员。

  具体来说,在税企沟通过程中,企业的优势在于熟悉交易背景、商业目的和行业状况等,而税务部门则对税收政策的理解更加深入、准确和权威。因此,企业财税人员在沟通时要善用优势,让税务部门全面、深入地了解真实交易情况、理解其合理性,确保税务部门在税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得出合理的结论。在此过程中,企业要坚守实事求是原则,切忌隐瞒关键信息甚至以虚假信息欺骗税务部门,否则将影响税务部门的判断,甚至导致税企沟通无效。

  在沟通人员配置方面,基础岗位的财税人员对整体交易情况、企业战略决策的把握可能有欠缺,而高级管理人员可能不清楚交易细节、财税知识不足。此时,有必要组建一个专门的沟通团队,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寻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帮助。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2年02月07日 版次:05

  作者:本报记者 李雨柔 通讯员 洪筱箐 孙士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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