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市税务局出具的有关“表证单书”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挂牌至市税务局、县税务局挂牌期间,各市税务局应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出具的国家税务总局XX市税务局部分表证单书的正文仍暂会出现“国税”“地税”字样,此类表证单书有20个(详见附件),此20个表证单书仍合法有效。 附件: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国家税务总局XX市税务局出具的保留国税、地税字样的“表证单书”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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