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在鄂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3]75号 2003-3-12 黄石市、宜昌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2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3]86号)规定,同意对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在鄂所属企业黄石纺织机械厂、宜昌纺织机械厂2002年度分别上交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总机构管理费53万元、4万元,准予税前扣除。对上述企业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03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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