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区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24〕8号 2024-05-29 市直有关部门: 《白山市区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山市区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质量交通强省建设要求,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36号)文件要求,结合白山市区客运站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科学调整客运站结构布局。 1﹒结合市区城乡空间结构、人口分布以及客流流量流向特点,科学调整市区汽车客运站数量和布局,在保障旅客出行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支持市区客运站稳妥有序整合。(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科学研判市区客运站基础设施设立,优化售检票、候车、安检、发车等功能区划,合理调整服务设备设施规模,提高站场资源利用,降低运行成本。(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3﹒新建客运站应充分论证,统筹布局,与火车站、机场等实现综合换乘,同时配备集客运、物流、旅游、商业等多元化道路运输综合服务平台,避免新建的客运站功能单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拓展汽车客运站综合服务功能。 1﹒拓展旅游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汽车客运站旅游集散功能,支持汽车客运站与旅行社、客运企业深度合作,开发销售旅游产品,为游客提供直达旅游景区的旅游包车、景区直通车等服务项目,将市区汽车客运站打造成为服务全市旅游发展的重要支撑。(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交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2﹒拓展小件快运功能,实现“客货邮同站”。拓展市区汽车客运站物流服务功能,增加并完善快递货物物流仓储、分拣、安检、配送等货运物流功能,科学规划客货流线,合理利用建制村100%通客车运输网络,以城乡公交线路车辆为载体,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3﹒拓展车辆充换电服务。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支持市区汽车客运站利用自身场地资源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在满足自身需求的前提下,面向社会提供充换电服务,提升汽车客运站自有充电设备使用效率。(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4﹒拓展中转换乘服务。支持客运站利用整合后的场地资源设立公交首末站,为承运企业提供停车、洗车、组织客流等服务;完善停车设施布局,加强城际公交、专用候乘等便民利民服务功能;推进城市候机楼建设,为旅客提供航班信息咨询、购票等服务。(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5﹒拓展农特产品展销功能。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吉林省优质特色农产品进交通枢纽活动的通知》(吉农市发〔2022〕3号)文件要求,支持市区汽车客运站划出一定区域范围,为优质农产品、旅游纪念品提供展销场所和必要设施。结合区域文化、民俗和产品特点,在重要节日或重点时段,组织策划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活动,推广当地文化、乡村特色美食和优质农产品。(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6﹒拓展商业综合体功能。支持汽车客运站通过自营或招商引资等方式成立商业综合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场地、房屋等资源,开展闲置房屋出租、小微餐吧水吧、超市等业务,为旅客提供商品售卖、餐饮等商业服务。(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支持政策。 1﹒汽车客运站转型升级为公交首末站、物流经营等,需变更土地使用性质的,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依照相关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汽车客运站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予以支持。落实用水、用热价格,执行与工业同价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统筹运用现有资金渠道,对客运站转型发展成效实施考核,支持客运站提升综合服务品质,推动客运站高质量转型示范引领。对承担农村客运业务的客运站,使用中央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对日常运营予以补助。(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依法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4年底,避免出现欠薪欠保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汽车客运站拓展综合服务功能和综合开发利用,依法享受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5年过渡期支持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鼓励依法适当提高客运站容积率、增加一定比例的商业设施。支持客运站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进行综合立体开发,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推进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工作,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市文广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投集团等相关部门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市交运局负责日常调度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客运站要按照“一站一策”原则,细化转型升级具体措施。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进一步明确客运站的公共服务属性和公益性定位,政府要在税费减免、用地、用电、设备设施改造、人员安置、企业改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保障汽车客运站的基本运营,助力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 (三)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对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相关政策解读、改革措施等方面的宣传,确保政策实施过程公开、透明。及时总结、推广相关典型工作做法和成功经验。加强沟通,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转型推进过程中的行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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