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初加工的范围的确定

来源:山东国税 作者:山东国税 人气: 时间:2014-04-04
摘要:问题描述: 我单位是冷冻蔬菜加工出口企业,加工工艺以菠菜为例,将新鲜菠菜通过原料验收-挑选-整理-清洗-切段-挑选-漂烫(60秒)-冷却-沥水-装袋封口-装箱入库-冷藏-发货。符不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的范围,整个加工不添加任何调料品,漂烫是为了装袋冷冻方便。...

问题描述:
我单位是冷冻蔬菜加工出口企业,加工工艺以菠菜为例,将新鲜菠菜通过原料验收-挑选-整理-清洗-切段-挑选-漂烫(60秒)-冷却-沥水-装袋封口-装箱入库-冷藏-发货。符不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的范围,整个加工不添加任何调料品,漂烫是为了装袋冷冻方便。

问题答复:
按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财税[2008]149号文件要求,蔬菜初加工包括
(1)将新鲜蔬菜通过清洗、挑选、切割、预冷、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净菜、切割蔬菜。

(2)利用冷藏设施,将新鲜蔬菜通过低温贮藏,以备淡季供应的速冻蔬菜,如速冻茄果类、叶类、豆类、瓜类、葱蒜类、柿子椒、蒜苔。

(3)将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种子和食用菌通过干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初制干菜,如黄花菜、玉兰片、萝卜干、冬菜、梅干菜、木耳、香菇、平菇。

以蔬菜为原料制作的各类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及碾磨后的园艺植物(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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