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网络申报离线版功能升级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6-30
摘要:实现邮政、电信等总机构纳税人使用离线版网络申报系统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功能,开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四”分支机构预缴税款“栏次由总机构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填写。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网络申报离线版功能升级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方便您办理纳税申报,减轻网络申报系统负载, 省国税局业务和技术部门通力配合,目前已开发完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含电信、铁路、邮政、营改增“汇总计算、分别入库等企业)离线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离线申报等新功能并将《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新增进增值税网络申报离线版中。

  从2015年7月1日起我省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网络申报将全部改为离线方式申报。现将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离线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23号)要求,我省将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启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

  (二)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纳税人采用网络申报方式申报纳税的,使用增值税网络申报离线版进行申报填写。

  (三)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纳税人采用直接上门申报或介质申报方式申报纳税的,填写纸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并加盖印章,在办理纳税申报时一并交办税服务厅保存。

  二、邮政、电信、铁路总分支机构及采取”汇总计算、分别入库“的营改增总分机构企业离线申报功能

  (一)实现邮政、电信、铁路分支机构纳税人离线填报《传递单》及使用离线版网络申报功能。

  (二)实现邮政、电信等总机构纳税人使用离线版网络申报系统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功能,开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四”分支机构预缴税款“栏次由总机构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填写。

  (三)实现采取”汇总计算、分别入库“的营改增总机构企业通过离线版网络申报系统填报《企业应税项目增值税分配表》功能并实现离线网络申报。实现”汇总计算、分别入库“的营改增分支机构企业离线申报功能。取消”汇总计算、分别入库“总分机构纳税人原申报流程,新流程更改为:总机构填写《分配表》并完成网络申报,将《分配表》通过其他渠道传递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依照《分配表》完成申报。

  三、文化事业建设费离线申报

  (一)实现文化事业建设费纳税人使用离线版网络申报功能。

  (二)文化事业建设费纳税人在使用文化事业建设费离线申报时,应先行申报增值税网络申报,然后”初始化“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再进行下载,才能完成文化事业建设费离线申报。

  四、使用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网络申报系统离线版的相关资料可在本通知附件下载。如果您在使用网络申报离线版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您的主管国税机关联系或者拨打12366热线寻求帮助。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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