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明确2018年12月份社保费缴费受理时限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了确保我市社保基金安全,做好2018年12月份社保基金对账及2018年全年基金决算工作,保证社保基金的及时入库,现将2018年12月份社保费缴费受理时限明确如下: (一)委托划款缴费方式: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 (二)支票、现金缴费方式:税务机关受理支票背书和银行受理支票的截止日为12月25日;现金缴费的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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