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财税[2024]10号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明确采矿疏干排水水资源税政策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4-11-29
摘要: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政策在我省贯彻实施,根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我省采矿疏干排水水资源税政策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明确采矿疏干排水水资源税政策的通知

晋财税〔2024〕10号      2024-11-29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水利(水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

  关于印发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已经印发,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政策在我省贯彻实施,根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我省采矿疏干排水水资源税政策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采矿疏干排水的纳税人,根据矿产品开采量换算的排水量在开采环节计算缴纳水资源税。

  二、排水量的计算公式为:排水量=矿产品开采量×换算系数

  换算系数为2.48立方米/吨。

  三、其他需要核定水量情形的,按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11月29日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