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是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措施,但是对其减税效果,却在全面实施一段时间后,引起了较大的争议。全面认识营改增的减税效应,既有助于正确评价改革效果,也有助于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本文试图分析如何认识营改增的减税效应。包括如下问题: 一、营改增为什么能够减税 二、四类纳税人税负变动分析 三、三个角度认识营改增减税 四、税负增加的原因和对策 五、比税负更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营改增为什么能够减税 营改增之所以能够减税,是因为营改增之前,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导致重复征税,既体现为原增值税纳税人的重复征税,也体现为原营业税纳税人的重复征税。 营改增之前,原增值税纳税人购进的征收营业税的服务支出,不得抵扣进项税,有关支出作为增值额,又被征收了增值税。原营业税纳税人购进货物的支出,有进项税,但是购进支出及进项税,作为服务价格的组成部分,又被征收了营业税。 营改增既消除了原增值税纳税人的重复征税,也消除了原营业税纳税人的重复征税,从而起到减税作用。下面通过一个具体的例子说明。
(一)营业税、增值税并存是如何重复征税的 A公司是营业税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B公司提供服务。A公司购进货物支出100元,进项税17元,价税合计117元,为B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收费400元,缴纳营业税20元(400*5%),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利润是263元(400-117-20)。 A公司的重复征税,表现在,其支出的100元,承担了17元的进项税,但是这117元,作为服务收费400元的组成部分,又被征收了营业税。 B公司购进服务支出400元,购进其他货物支出300元,进项税51元。销售货物收入800元,销项税136元,缴纳增值税85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利润是100元(800-400-300)。 B公司的重复征税表现在,其购进支出400元,由于不能抵扣进项税,实际作为增值额的组成部分,又被征收了增值税。缴纳增值税85元,在税率是17%的情况下,相当于增值额是500元,但实际是100元(800-400-300),购进服务的400元,被作为增值额,征收了增值税。 A公司和B公司共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105元,利润总额是363元。
(二)营改增是如何减税的 营改增后,A公司适用6%的税率,如果提供服务的含税价是400元,则销项税是: 400/(1+6%)*6%=22.64元 应纳税额=22.64-17=5.64元 毛利是277.36元(400-22.64-100)。 B公司购进服务支出价税合计是400元,其中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22.64元,服务成本由400元,下降到377.36元。 应纳税额=136-22.64-51=62.36元 毛利是122.64元(800-300-377.36) A公司和B公司共缴纳增值税68元,比营改增之前少纳税37元(105-68),利润总额是400,比营改增之前增加37元(400-363)。
二、四类纳税人的税负变动分析 营改增之后的纳税人,都是增值税纳税人了,这些纳税人可以分为四类:原一般纳税人、原小规模纳税人、新一般纳税人,新小规模纳税人。四类纳税人中的大多数纳税人,税负是下降或不变的,税负增加的,不应是大多数。
(一)原一般纳税人税负应该是下降的 原一般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前,购进的征收营业税的服务支出,购进或租赁的不动产支出,都不能抵扣进项税。营改增之后,这些支出,最起码有一部分,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因此,原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应该是下降的,即使支出取不到进项税,税负也不至于增加。
(二)原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不变 原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还是3%,不能抵扣进项税。因此,税负不变。 但是,给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原营业税纳税人,在税负下降的情况下,有可能降低服务价格,从而让原小规模纳税人间接享受营改增的减税效应。
(三)新一般纳税人税负有降有升 新一般纳税人,凡是选择简易征收的,税负是下降的。简易征收的征收率还是营业税时的税率,3%或5%,但是计税依据小了。以5%税率为例,营改增之前收入是100元,按照100元和适用税率计算5%计算,应纳营业税5元。但是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减少到95.24元,应纳增值税4.76元。 新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的,如果可以抵扣进项税,税负应该是下降的。 但是,如果不能抵扣进项税,税负可能是增加的。具体增加的原因,下面详细分析。
(四)新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是下降的 新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以前是5%的税率,营改增后,适用3%的征收率,税负肯定是下降的。 如果以前是3%的税率,营改增后,尽管征收率还是3%,但由于依据减少,税负也是下降的。
三、三个角度认识营改增减税 尽管营改增有减税效应,但是需要从以下三个角度,认识减税效应,才有助于正确认识。
(一)整体减税,而不是个体都减税 营改增的减税,首先是整体减税,其次是行业减税。就税收总量而言,肯定是下降的,在一定时期,所有纳税人适用营改增后的税制,缴纳的增值税,肯定比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的总量少。如果就行业分析,原增值税纳税人为主体的行业税负,原营业税纳税人主导的行业税负,应该也是下降的。但是,就某个具体纳税人而言,是难以保证税负下降的,因为税负,不完全是税制的原因,有诸多非税制因素,影响纳税人的税负。后面的部分,会详细分析。
(二)逐步减税,而不是立刻就减税 营改增的减税效应,有个逐步显现的过程,因为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的设备、不动产等,是逐步购进的。因此,目前减税效果不明显的纳税人,有望随着营改增的逐步实施,减税效果会逐步凸显。
(三)制度减税和遵从减税双重减税 营改增首先是税制改革,通过制度设计,消除双重征税,实现减税效果。 营改增还伴随着征管改革,通过不断地简政放权,尤其是审批事项的大大减少,金税三期的运行,降低了纳税人的遵从成本,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红字发票的开具等,都大大简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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