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33个问题权威解读(税务总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人气: 时间:2018-02-06
摘要:2018年2月6日15时,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副司长孙群做客税务总局网站,以节能减排,绿色发展谈环境保护税立法为主题,就网民关心的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图为蔡自力、孙群接受在线访谈 [主持人]首先请简要介绍一下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的有
 
  [网友99365]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四类污染物是如何确定计税依据的?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
 
  对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对应的污染当量值,依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对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按照《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
 
  对工业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是指实际产生的工业噪声与国家规定的工业噪声排放标准限值之间的差值。
 
  [网友94346g]污染物排放量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
 
  《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规定了四种计算方法,依序使用:一是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自动监测数据计算。二是对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三是对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布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四是不能按照前三种方法计算的,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纳税人采用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的,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81号)的规定计算。
 
  [网友9gsf]我单位有自己的监测人员和监测设备,请问我们自行监测的数据能否作为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自行对污染物进行监测所获取的监测数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在计算环境保护税时视同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
 
  [网友9dsafwe]自动监测数据、监测机构监测数据和环保部门监测数据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数据确定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
 
  [网友9fwe53]计算环境保护税需要监测污染物排放量数据,是不是增加了纳税人环境管理成本?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
 
  《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共有自动监测、委托监测机构监测、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以及抽样测算方法核定计算等四种,并没有强制要求所有纳税人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监测,纳税人有多种计税方法可供选择,因此在制度设计上,没有增加纳税人的监测成本。同时,为了减轻企业监测投入负担,对安装使用属于《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中列举的环境监测设备的纳税人,可按10%的比例抵扣企业所得税。
 
  [网友9236w]我们是一家火电企业,企业总部在市区,但电厂在该市所辖某县,原来是向市环保局缴纳废气排污费,请问改缴环境保护税后,应在哪里申报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
 
  纳税人应该向污染物排放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保税。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是指排放口所在地,所以应该向县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保税。
 
  [网友98565]请问享受环境保护税减免税优惠的企业需要专门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吗?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
 
  环境保护税减免税项目属于备案类减免。对符合减免税情形的纳税人,通过填报纳税申报表履行备案手续,无需专门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减免税相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网友92142]计算排污费时,我们一直按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采用委托监测方法,一个季度监测一次。《环境保护税法规定是“按月计算、按季申报”,我们需要改为每月监测一次吗?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
 
  监测频次由纳税人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确定。税法规定的按月计算,仅是计算要求,不是监测频次要求,之前采用委托监测方法按季监测的,如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有改变管理要求,仍可每季度监测一次,符合规定的季度监测数据可用于环境保护税计算。
 
  [网友913233]环境保护税是什么时间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
 
  《环境保护税法》第十八条规定,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网友91323]环境保护税可以在网上申报缴纳吗?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发优化了网上申报系统。自2018年4月份第一个征收期起,纳税人可以在网上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此外,纳税人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网友91643]请问环境保护税是在国税缴纳,还是在地税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
 
  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纳税人应该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税向纳税人所属海洋石油税务(收)管理分局申报缴纳。
 
  [网友9765]我在企业干了十几年环保,感觉原先排污费申报表不容易填写,环保税纳税报表是否做了优化改进?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
 
  环境保护税报表将原来排污费按不同行业制定的报表模式优化为按四类污染物制定的报表模式,并按照“放管服”的要求,进行了大幅精简,报表数量和填报字段减少三分之二。一方面采用了“纳税申报表+基础信息采信表”的结构设计。纳税人的排放口、排污许可证等基础信息,由基础信息采集表一次性采集,纳税人在每次申报时只需在纳税申报表中填写如浓度值、排放量等动态数据信息即可。纳税人如通过网报系统申报,基础信息采集表中已采集的污染源信息项,还可自动带入申报表中。另一方面纳税申报表与基础信息采集表均采用了“主表+附表”的结构,纳税人只需根据其排放的应税污染物选择相应附表填报即可,有效减少纳税人填报报表数量。纳税人如通过网报系统申报,申报表主表数据项均可由其附表或基础信息表自动带出或自动计算,自动生成环保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大大减轻了纳税人填报和计算负担。
 
  [网友98e4w3]我是企业的财务会计,以前是环保部门确定排污费后,由我们缴费,现在需要我们自行计算,感觉比较困难,如何解决?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
 
  污染物排放量监测管理和计算比较专业,如何确保纳税人会计算、能申报,也是税务机关的服务重点。各级税务机关将会同环保部门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纳税辅导。在4月1日第一个纳税申报期开始之前,税务机关还将组织开展模拟申报,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计算、能申报。纳税人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9环保咨询热线、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方式向税务机关咨询。
 
  同时,企业也要加强内部环保和财务部门人员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环境保护税的计算和纳税申报工作。
 
  [网友914324]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包括哪些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7号),申报表由两部分构成,分别是《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和《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分为A类申报表和B类申报表。A类申报表适用于通过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B类申报表1张,适用于除A类申报之外的其他纳税人,包括按次申报纳税人、适用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表的纳税人和采用抽样测算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
 
  《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用于一次性采集纳税人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主要采集纳税人基本信息、主要污染物类别以及应税污染物排放口等相关信息以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网友9812]什么情况下需要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
 
  按照《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前三项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需要填写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基础信息采集表在纳税人首次申报时一次性填报,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无需重复填报基础信息采集表。
 
  按照《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四项采用抽样测算方法核定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在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是否采用抽样测算”项勾选“是”,无需填写排放口信息和污染物信息。
 
  按次申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无需填写基础信息采集表。
 
  [网友9187]企业使用排污系数计算污染物排放量,如何填写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
 
  使用排污系数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首次申报环境保护税时,需要填写《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申报时填报《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和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附表中“排污系数计算”相应栏次。
 
  纳税人有《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情形,以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排放量的,可直接在《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适用)中“产污系数”项填写适用系数,并完成计算申报,无需填写《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
 
  按次申报纳税人适用排污系数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可直接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中“特征系数”项中填写适用的排污系数(或产污系数),并完成申报。
 
  [网友981212]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浓度低于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时,如何申报减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
 
  享受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减征的纳税人应填写相应大气污染、水污染物的按月计算报表以及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并在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中填报月均浓度、最高浓度、执行标准、标准浓度值和减免性质代码(或名称)项目等栏次申报减免税。
 
  [网友91ga]按次申报的纳税人如何填写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
 
  按次申报的纳税人,填写《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进行申报,无需填写基础信息采集表。具体申报时,应填写税目、污染物名称、污染当量值、计税依据、单位税额等栏次。
 
  [网友98112]我是一家海洋石油开采企业,请问海上钻井平台适用的税额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按照负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海洋石油税务(收)管理分局所在地适用的税额标准执行。生活垃圾按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中的“其他固体废物”税额标准执行。
 
  [网友91111]运回陆域处理的海洋工程应税污染物,如何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
 
  纳税人运回陆域处理的海洋工程应税污染物,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税法》及其相关规定,向污染物排放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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