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地税发[1998]517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核发税收票证统一式样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8-11-23
摘要:我局经总局批准印制的电脑滚筒式通用“缴税凭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收入退还书”继续使用,“退税专用章”从1999年1月1日起启用,领用时间另行通知,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核发税收票证统一式样的通知[全文废止]

深地税发[1998]517号      1998-11-23


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税收票证统一式样的通知》(粤地税发[1998]180号)转发给你们,我局经总局批准印制的电脑滚筒式通用“缴税凭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收入退还书”继续使用,“退税专用章”从1999年1月1日起启用,领用时间另行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税收票证统一式样的通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1998年11月23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