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函[2007]58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7-01-30
摘要:今年总局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启用了新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各地要根据汇总表口径的结构和内容,充分运用总局综合征管软件的数据,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做好新申报表与汇总表口径衔接,认真完成汇总表的报送工作。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国税函[2007]58号          2007-01-30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30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继续深入贯彻新的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巩固汇算清缴改革的成果

  为做好2006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全面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量,各地要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工作思路,巩固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新模式,继续以加强税收征管和落实税收政策为切入点,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分类管理、纳税评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找准突破口,通过建立和完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各项制度,加强汇算清缴期内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和辅导,强化汇算清缴期后的纳税评估和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有力措施,确保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完成。

  二、采取有力措施,借助信息化手段,保证新申报表平稳推行到位

  (一)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简化了主表,增加了附表、预缴申报表、核定征收申报表,实行分类申报,明确了勾稽关系,体现了“分类申报,简化预缴,强化汇算”的要求,是完善汇算清缴的重要内容和环节,也是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础。今年,是使用新申报表的第一年,是检验新申报表能否有效全面推行的关键阶段,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043号)的要求,广泛组织税务干部深入学习理解和掌握新的纳税申报表,加强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中介机构进行培训和辅导,尽快推广应用新的纳税申报表,保证新申报表平稳推行到位。

  (二)积极推进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委托珠海市国税局设计开发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软件,已经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最后的调试。省局将在的广东省国税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供各地免费使用。省局近期将举办软件的师资培训班,各地要结合实际做好本地区的内部培训;对纳税人的软件培训,各地国税部门可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税务服务中介机构组织实施。力争从今年企业所得税第一个申报期起,全省全面启用企业所得税申报软件,各地尤其要十分重视做好2006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软件的应用,要积极想办法,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保证申报软件的顺利实施。通过申报软件的普及应用,全面提高全省企业所得税管理效能和水平。

  三、依法严格审批(审核)各类涉税事项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政策管理,纳税人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必须切实落实到位。同时要认真把握核定征收政策,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对账册不全或难以核实其账册真实性的特殊行业,如餐饮、娱乐、零售等小型亏损企业,可研究采取核定征收方式。2006年度汇算清缴重点对大中型企业账册的核实和管理。

  (二)加强对涉税事项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批各类税前扣除项目,这是保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地要严格按照总局《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129号)和省局《减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实施办法》(粤国税发[2006]110号)以及有关的审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审批的权限、程序和时间要求,做好审批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备案管理和台账管理制度,加强对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

  (三)要认真落实国家对改组改制企业的税收政策。2006年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第一年,对农村信用社的汇算清缴工作,广东省农村信用联社《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信用社2006年度会计决算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农信联发[2006]391号)已对今年的工作作了部署。各地国税机关应按照该文既定的意见办理,重视和支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使农信社的改革工作能顺利开展。

  四、转变理念,规范程序,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后的评估和检查

  规范工作程序是保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质量的必要措施。为了防止汇算清缴改革后,年度审核工作走过场和税款流失,要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后的纳税评估和纳税申报检查列为工作重点,以确保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质量。各地要按照省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的通知》(粤国税发[2006]83号)的要求,注重总结去年纳税评估的工作经验,继续完善行业评估峰值指标,选择当地1-2个重点行业以及连续两年以上亏损企业进行重点评估,不断创新纳税评估工作方式,使今年纳税评估工作更扎实有效。各地要按省局的要求在2007年11月底前向省局报送纳税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五、增强服务意识,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发挥税务代理机构在汇算清缴中的作用

  优质的纳税服务是保证汇算清缴工作质量的首要前提。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要求,各基层征收单位应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内部培训,认真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文件的精神,科学合理地安排时间和人员,将工作任务层层落实,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近年来新的税收政策和法规,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其次,要增强对纳税人的服务意识,利用网上宣传、重点辅导、大厅公告和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对纳税人进行辅导,使纳税人能够清楚了解和掌握今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相关规定,保证纳税人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三,要充分借助具备资质的涉税中介机构的力量,全面促进汇算清缴质量的提高。结合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参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代理工作的宣传与引导,规范中介机构的汇算代理行为,促使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六、做好汇算清缴统计分析、总结上报工作。汇算清缴总结及报表应于2007年7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局所得税管理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今年总局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启用了新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各地要根据汇总表口径的结构和内容,充分运用总局综合征管软件的数据,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做好新申报表与汇总表口径衔接,认真完成汇总表的报送工作。

  (二)报表内容包括:《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电子件报送内容见税务总局文件附件,纸质件见附表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补充统计表(见附件二)、企业所得税减免统计表(见附表三)、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统计表(见附表四)。

  (三)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企业户数分析,应对企业总户数、盈利企业户数、亏损企业户数与上年同期增减变化情况及主要原因进行分析;利润总额的增减变化情况及主要原因的分析;亏损总额的增减变化情况及主要原因的分析;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减变化情况及主要原因的分析;应缴所得税及欠缴所得税的增减变化情况及主要原因的分析。

  (四)汇算清缴总结包括:2006年汇算清缴的基本情况;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企业所得税管理经验、问题及建议。

  附件:

  1.200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

  2.汇算清缴补充表

  3.减免税统计表

  4.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统计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07年01月30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

  经济性质:

行次  项 目  合计  农林牧渔  采矿业  制造业  等20个大行业 
合计数  比同期增减 
1  一、企业总户数             
2  其中:减免税企业户数             
3  二、查帐征收企业户数             
4  (一)盈利企业户数             
5  收入总额合计             
6  其中:销售(营业)收入             
7  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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