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地税所[1998]236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利企业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等若干业务问题处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8-08-24
摘要:纳税人依据劳动部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的标准,经劳动当人的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在上述标准内的,计征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利企业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等若干业务问题处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辽地税所[1998]236号       1998-08-24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沈阳分局,大连分局:

  根据各市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中反映的情况,现就福利企业实施产权制度改革等几个具体税收业务处理意见明确如下:

  一、福利企业在产权制度改革中,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联营等经营方式,其安置残疾人员符合税法规定比例和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二、纳税人依据劳动部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的标准,经劳动当人的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在上述标准内的,计征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

  三、纳税人的资产在使用和存储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可抗拒的原因使资产遭到损坏,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允许税前扣除。其资产损失包括纳税人购入资产的材料价款和进项税款。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1998年8月24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