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费如何财税处理

来源:中汇十堰分所 作者:纪宏奎 人气: 时间:2022-07-02
摘要:企业外购防暑降温物品是否允许抵扣应当区分情况。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购买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用品及药品,允许抵扣进项税。

  防暑降温费是职工福利,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法律并未强制规定。 企业以货币或实物方式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如何财税处理?

  一、增值税处理。企业外购防暑降温物品是否允许抵扣应当区分情况。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购买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用品及药品,允许抵扣进项税。购入防暑降温用品要判断是否为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第四条规定,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第五条规定,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选择了116个工种为典型工种,其他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可参照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确定。如油船清洗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从附录B中查得属序号3“加油站操作工”的相近工种,应参照“加油站操作工”的配备标准确定。参照上述规定,如所述物品符合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而对于不是岗位所需物品则为福利性质,属于职工福利费用范畴,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企业所得税处理。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另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且符合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关于工资薪金的规定,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按照标准发放的高温补贴,如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应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全额扣除);如果防暑降温用品属于劳动保护单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否则,按照职工福利费的标准(工资总额14%)在税前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处理。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当月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个人因工作需要,从单位取得并实际属于工作条件的劳保用品,不属于个人所得,不扣缴个人所得税。但企业以“劳动保护”名义向职工发放的实物以及货币性资金,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

  四、会计处理。如果是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发放时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另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因此,企业向所有员工以货币或者实物形式支付的防暑降温费会计分录如下:

  1.属于劳保用品范围的防暑降温物品的会计分录

  采购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贷:银行存款等

  领用时:

  借:制造费用(生产工人及车间人员)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2.防暑降温费随同工资一起发放

  举例:C公司决定在每年夏季高温季节随同工资一起发放防暑降温费。2021年6月每人获得防暑降温费100元,其中,厂部10人,车间管理人员5人,车间工人300人,销售部门4人。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1000

  制造费用 500

  生产成本 30000

  销售费用 4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防暑降温费) 31900

  3.防暑降温费单独发放

  举例:D公司在2021年夏季给每位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300元,其中,厂部7人,车间管理人员3人,车间工人200人,销售部门2人。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2100

  制造费用 900

  生产成本 60000

  销售费用 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防暑降温费) 63600

  4.发放防暑降温品

  举例:E公司在2021年夏季给每位职工发放防暑降温品。其中,厂部5人,车间管理人员3人,车间工人190人,销售部门2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额2600元。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会计处理如下:

  购进防暑降温品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防暑降温品)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

  贷:银行存款 22600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防暑降温品) 2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2600

  发放防暑降温品时,

  借:管理费用 565

  制造费用 339

  生产成本 21470

  销售费用 226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防暑降温品)22600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