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1998]2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税收会计制度》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8-12-14
摘要:为了适应农业税收会计工作发展变化的要求,规范和加强农业税收会计核算管理,在充分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重新修订了《农业税收会计制度》。

  税 屋附件三:

借贷记账法应用举例 (新旧记账法对照)

  一、县市以上和建乡镇金库单位的核算,主要会计事项分录如下:

  1.同时收到农业税征收凭证和解库凭证记:

  借:解库农业税 解库农牧业税附加——农业税

  贷:农业税收入

  收付记账法会计分录如下:

  收:农业税收入

  付:解库农业税  

  2.收到解库的以前年度农业税尾欠税款记:

  借:解库农业税 解库农牧业税附加——农业税

  贷:农业税收入——尾欠收入

  收付记账法分录如下:

  收:农业税收入——尾欠收入

  付:解库农业税

  3.收到解库的农业税其他收入凭证记:

  借:解库农业税 解库农牧业税附加——农业税

  贷:农业税收入——其他收入

  收付记账法分录如下:

  收:农业税收入——其他收入

  付:解库农业税

  4.收到解库的滞纳金、罚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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