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行业平均税负率参照表

来源:安徽财税网 作者:安徽财税网 人气: 时间:2009-01-02
摘要:增值税行业平均税负率参照表 税负率=应交税金/销售收入 (销项税金-进项税金/销售收入)*% 序号 行业 平均税负率 1 农副食品加工 3.50 2 食品饮料 4.50 3 纺织品(化纤) 2.25 4 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 2.91 5 ...

   销售成本=本期存货增加+期初库存-期末库存 
   本期存货增加=销售成本—(期初库存-期末库存)  
   本期实际纳税=销项-进项
                          =本期销项-本期进项-上期留抵
                          =本期销售收入*17%-本期存货增加*17%-杂项抵扣-上期留抵
                          =本期销售收入*17%-[销售成本—(期初库存-期末库存)]*17%-杂项抵扣-上期留抵
                          =本期销售毛利*17%+(期初库存-期末库存)*17%-杂项抵扣-上期留抵

    其中杂项抵扣主要指运费抵扣,低值易耗品抵扣,劳保用品抵扣等

    评估过程中,企业面对的问题一般都会是税负率差异这个结论,特别是税负率低,如何来理解呢:
    1.税负异是必然的
    由于目前税负率同比同行业税负率是通过采集全国重点税源户管理系统的数据采集而来的,同时由于采集计算需要一个时间过程,所以在时间上有一定的滞后,由于对比的企业在行业的地位和时间滞后,所以比较有一定的狭隘性,结合企业在市场的地位,企业经营的规模,产品差异性等情况的存在,各企业存在天然的税负差异性,也就是税负率差异是必然的,同时由于市场会出现波动,所以税负率在周期上有一定的波折,也就是税负存在周期性的变化。

    2.税负正确与否其基础是会计核算正确
    税负计算是依据会计资料,由于借贷记账方法的核算优势,企业的税负计算都是正确的,除非其会计核算错误,税负低的情况一定通过检查会计资料能够找到理由。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得出结论,纯粹的税负率比较低都是正常的,是不是税负率一点用处没有呢? 确实如果仅靠税负率的评价,确实无法进行认定,有效的纳税评估必须结合企业的其他资料,如会计核算资料进行判断。这里又提到了税负率的计算基础,即会计核算资料,所以会计核算资料的正确性,成为泄露天机的重要突破口。

    通过一定的模式,分析方法,可以对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进行认定,从而对税负低的背后真实经营情况有一定的判断,由于评估的职能局限性,一般主要采取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一方面通过对包括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等会计报告资料分析,常用方法详见会计视野税务业务探讨《会计报表的税收分析》一文。

    另一方面税务人员会结合询问,采用倒算的模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判断,即以支定收的模式,比如从不涉及抵扣支出项目出发,包括房租,人员工资,招待费用等,这些项目必须毛利进行补偿,而毛利直接关系到当期税收。

    通过上面的分析,企业如果要真正面对纳税评估关键税负的评价,必须加强会计核算,人为的税负率控制,反而是欲盖弥彰。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商业4%,工业6%,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注:1 对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而言,应纳增值税包括了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 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转出未交增值税"累计数+"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累计数

   
  如何评价企业增值税税负率的合理性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税负率是重要的评价指标,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需要分析企业的税负率是否合理。实行金税工程以后,税务机关获取行业平均 数据比较容易,但如何把握不同企业之间的个体差异难度比较大。分析企业税负率的合理性必须从企业的经营特征入手,生产相同产品的企业,由于生产经营方式不 同,税负率会有比较大的差异。具体分析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1、分析企业的价值链  
  制造企业的价值链通过 包括了研发设计、采购、生产制造、销售、运输、售后服务、行政人力资源等部分。对于一个独立的企业,往往内部囊括了以上价值链的全部,各个部分产生的增加 值在同一家公司汇集,企业税负比较高。对于集团公司,内部价值链各个部分可能是分开的,因此,每家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比较低。
  
  我们看一个例子:  
  如果某企业生产一种产品,最终销售价为1000元,产品可抵扣的成本是600元。现在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种是生产和销售在同一家公司,一种是生产和销售分立。
  
  如果选择方式一:交纳增值税(1000-600)×17%=68元,税负为6.8%
  
  如果选择方式二:假设销售给销售公司850元,交纳增值税(850-600)×17%=42.5,对应的税负为5%。
  
  企业虽然税负下降,但并没有异常,因为一部分税负转移到了销售公司。
  
  除了把销售分离出来,企业还可以把研发设计、采购、人力资源等部分分离出来,一家企业的价值链越短,相应的税负越低。
  
  可以看出,价值链分割将会导致各个部分的税负下降,但整个价值链的税负是相同的,因此,在比较不同企业的税负时,需要对两家公司的价值链进行比较,价值链不同税负不同属于正常现象。
  
  2、分析企业的生产方式  
     企业的加工费用包括了折旧、人工、辅助生产的费用,这些费用都没有对应的进项可以抵扣。但如果企业将部分产品发外加工,对方开具专用发票,这些加工费就 产生了进项,企业销售额相同的情况下,交纳的增值税减少,税负下降。企业高速成长过程中,选择发外加工模式的情况很普遍,所以分析税负率时,要分析企业是 否存在发外加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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