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地税联[2010]5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毛利率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0-06-01
摘要: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黑地税联[2009]9号)同时废止。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毛利率的通知

黑地税联[2010]5号           2010-6-1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为了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管理,现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毛利率调整如下:

  一、对我省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和危改房项目,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不低于3%。

  二、对我省非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和危改房开发项目,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暂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开发项目位于哈尔滨市和郊区的,不低于18%。

  (二)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低于13%。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低于8%。

  三、请各地按《通知》要求,做好房地产开发行业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向省局反映。

  四、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黑地税联[2009]9号)同时废止。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