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明电[1995]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改大面额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补充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5-10-10
摘要:这次改版工作要求高、责任大、任务重,各级税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工作,必须组织专人进行改版,严格出入库制度。对经改版后,不符合要求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发售。原定于9月15日上报更改万元版专用发票的情况,现统一改为10月底以前上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改大面额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补充通知

国税明电[1995]49号     1995-10-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堵塞大面额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大面额版专用发票)使用中的漏洞,现就更改大面额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大面额版专用发票除改为万元版外,各地还可根据实际需要改为千元版和百元版。

  二、更改大面额版专用发票的要求

  1、大面额版专用发票改为万元版的方法仍按我局国税明电[1995]033号文规定执行。

  2、大面额版专用发票改为千元版和百元版的方法

  在大面额版专用发票的右边号码上方空白处加盖全国统一戳记。

  (1)全国统一戳记的规格、字体、字号、颜色及样式

  ①规格:40mm×10mm

  ②字体:宋体

  ③字号:大字为三号字小字为五号字

  ④颜色:大红字

  ⑤样式:(略)

  (2)全国统一戳记按照上述要求由各省自行刻制。

  (3)更改后的千元版和百元版专用发票从1996年1月1日起启用。

  (4)各地如已将库存大面额版专用发票全部改为万元版的,务必于10月底以前上报千元版和百元版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在千元版、百元版票供应前,可用万元版票替代使用。

  3、这次改版工作要求高、责任大、任务重,各级税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工作,必须组织专人进行改版,严格出入库制度。对经改版后,不符合要求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发售。原定于9月15日上报更改万元版专用发票的情况,现统一改为10月底以前上报。

国家税务总局

1995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