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申请文书规范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11-24
摘要: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与变更仍使用工商部门原有的申请书。外资金融、保险、证券企业经相关审批机关批准后,使用统一的审批登记申请书向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申请文书规范的通知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湖北省商务厅           2014-11-24

各市、州、县工商局,商务局(招商局):

  为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效率,方便投资者使用,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研究决定,合并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申请文书,从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省使用统一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申请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并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申请书坚持合法性、便利化、规范化。申请书格式、事项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执行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规定,按照简化审批登记手续的要求,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办理审批登记业务,同时兼顾规范审批登记行为的需要。

  二、统一使用的审批登记申请书共7种,即: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并购境内内资企业、变更(备案)、股权出质、增减/补/换证照、撤销、终止/注销审批登记申请书,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上述事项向商务部门申请审批,向工商部门申办登记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与变更仍使用工商部门原有的申请书。外资金融、保险、证券企业经相关审批机关批准后,使用统一的审批登记申请书向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三、整合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提交材料,相应制定7种审批登记应提交的材料目录规范共计21项,即:外商投资企业设立1项;并购境内内资企业2项(分为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变更(备案)11项,按变更(备案)登记事项划分;股权出质4项,按出质设立、变更、撤销、注销登记事项划分;增减/补/换证照1项;撤销1项;终止/注销1项。

  四、使用统一的审批登记申请文书是推进外资准入制度改革,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的具体措施。各级商务、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实施,确保实效。一是组织学习培训,使审批登记人员尽快掌握统一的审批登记文书使用规范要求,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使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了解统一的审批登记申请书内容,熟悉依照新的文书规范办事的程序,获得准入制度改革的便利。三是完善服务措施,按照统一的审批登记申请书规范,完善审批登记业务系统,优化业务流程,保证新的文书规范与审批登记工作有效衔接,为投资者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全省各级商务部门、工商部门应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开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申请书及提交材料规范和公司章程等示范文本(见附件),印制纸质申请书,供投资者下载、使用。

  附件:

  1.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申请书及提交材料规范

  2.外商投资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材料示范文本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湖北省商务厅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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