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业务知识100问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4-09
摘要: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下称营改增), 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青岛市的试点时间为2016年5月1日起。

  13.试点实施前哪些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要到国税局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答:试点实施前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按照国税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登记,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1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需要办理有关申请手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办理有关申请手续?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办理有关申请登记手续,向税务机关申请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办理有关申请登记手续,在国税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和增值税税种登记后即成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5.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在改征增值税之前的营业额如何确认是否超过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标准?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行为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

  应税行为的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3%)。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16.纳税人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还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17.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是否必须申请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申请登记的如何处理?

  答: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必须申请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不登记一般纳税人。

  如果未按规定申请登记的,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对其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8. 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不登记一般纳税人?

  答: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19.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是否可以申请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可以。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按照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20.从事兼营业务的纳税人,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纳税人同时兼有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以及应税行为销售额时,确定年应税销售额和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的原则是对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销售额,以及应税行为销售额分别计算确定。

应税货物和劳务 应税行为 是否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超过50/80万)
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未超过500万)
应当登记
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未超过50/80万)
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超过500万)
应当登记
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未超过50/80万)
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未超过500万)
可以登记

  21.两个纳税人能否合并纳税?

  答: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22.发生应税行为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答: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 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23.发生应税行为的增值税征收率是多少?

  答: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4.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哪两个?

  答: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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