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公告[2021]11号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吉林省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4-29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和《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规定,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吉林省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吉财公告[2021]11号       2021-04-29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和《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规定,按照《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吉林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吉财公告[2020]30号)有关要求,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现将我省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2.吉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3.长春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

  4.吉林省合益救助基金会

  5.吉林省健康管理学会

  6.吉林市第一中学教育发展促进会

  7.吉林省长安法治公益基金会

  8.吉林省博友公益基金会

  9.吉林省国信职业培训学校

  10.吉林省星梦公益基金会

  11.吉林工商学院教育基金会

  12.吉林省农村信用社慈善基金会

  13.吉林省吉投爱心扶贫基金会

  14.吉林省孤儿学校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民政厅

2021年4月29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