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存在大量2008年以前购买的固定资产,新税法执行后我们是否可以根据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继续折旧? 答:最新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对关于已购置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和折旧年限的处理问题进行了明确: 可见残值率和折旧年限都可以依据新税法进行调整!国税函[2009]98号出台以前,本网问题解答与该文件不一致的,一律以新文件的解答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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