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46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7-16
摘要:减轻民营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负担。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稳定缴费方式,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468号提案的答复

自治区工商联:

  您提出的第0468号《关于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重要作用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已成为就业创业的主要领域,民营企业是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创业,强化就业服务保障,关系千万家庭的希望,关系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十分牵挂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千方百计帮助他们就业。2021年,全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预计有就业需求总人数约18万人,其中,应届毕业生预计14万人;区外高校就读内蒙古籍返区毕业生预计2万人;2019年服务基层项目期满未就业约1万人;上年结转未就业约1万人。出去考研升学、参军入伍3.99万人,需要解决应往届毕业生就业约14万人。为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自治区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收到了积极效果。

  一、落实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政策

  一是在扶持政策上助力。完善和落实自治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重点在强化劳动用工对接、发展劳务经济组织、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拓宽就业信息对接渠道、鼓励吸纳就业等方面切实加大扶持力度,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二是在搭建平台上助力。开展园区和企业用工调查,多渠道搭建就业供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灵活多样的招聘活动,推动供需服务精准匹配。三是在高效服务上助力。推行“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外网服务内网管理的新模式,实现信息共享,为民营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精细化的政策信息服务。

  二、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支持

  (一)为民营企业发展降成本。一是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缴费负担。近年来,我区连续3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过去的3%,降至目前的1%,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仍分别执行0.5%的失业保险费率。今年以来,通过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共为用人单位减负5.93亿元。下一步,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另一方面,落实返还企业失业保险费政策。对符合条件努力稳定就业岗位的民营企业,通过减费方式,返还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50%失业保险费。二是降低企业技能培训成本。对民营企业在职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为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三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民营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民营企业接受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四是降低企业稳岗成本。民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按照企业及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保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大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二)减轻民营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负担。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稳定缴费方式,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2019年4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16号),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二是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上年度自治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通过降低缴费比例与使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切实减轻民营企业缴费负担。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自治区出台一系列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疫情期间缴费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三)完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年下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展后,为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收到国家文件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及时向各盟市进行了转发,并提出贯彻落实要求,对自治区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从政策上进行了明确。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民营企业成长成才

  实施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和民营企业发展需要,将储备企业扩大到基层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引导和选派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为民营企业发展培养和储备优秀人才。民营企业留用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于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民营企业,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民营企业接收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感谢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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