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税函[2000]70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0-06-07
摘要:此文是针对我市目前商业企业在改革过程中,经营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的新情况下,就商业企业在职职工对企业下属部门实行自筹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承包承租经营方式,其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所作的批复。其他行业若有类似情况,应上报市局审批。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0]70号        2000-06-07

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各区、市、县地税局、开发区、保税区财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0]395号)转发给你们。此文是针对我市目前商业企业在改革过程中,经营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的新情况下,就商业企业在职职工对企业下属部门实行自筹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承包承租经营方式,其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所作的批复。其他行业若有类似情况,应上报市局审批。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〇年六月七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