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地税发[2002]184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大委托”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2-12-31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大委托”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014号)转发给你们,有关具体申请审批程序,仍按青地税发[2001]121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大委托”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2]184号        2002-12-31

市稽查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大委托”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014号)转发给你们,有关具体申请审批程序,仍按青地税发[2001]121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标签: 金融业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

Baidu
map